市政协召开九届十二次常委(扩大)会议
信息来源:扬中政协 发布时间:2014-08-06 15:48:00 浏览次数:1344
7月30日下午,市政协召开九届十二次常委(扩大)会议,市政协主席冯锦跃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唐崇林,副主席吴昌荣、汤树良、蒋相根、黄成刚、秘书长姚中庆出席会议,市政协常委、政协各组成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上半年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通报;审议通过辞去一名政协委员,增补一名政协委员以及免去一名政协常委职务,并撤销其委员资格的事项。会议就《关于推进我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建议案》进行了集体审议,并形成最终建议案。
围绕如何推进我市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冯锦跃强调,要加强宣传培训,通过有效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和答疑解惑的工作,确保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推进土地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掌握其基本原则和方针政策、工作流程,争取广大干部群众对这项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广泛参与。要加强政策配套体系建设。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深入系统研究相关法律和政策,寻求更多的法律和政策支持,提出确权、土地制度改革的前瞻性、合法性和实用性的措施和建议,制定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规范性配套文件和具体实施细则,并积极围绕建立顺畅的农村产权流转机制、现代农业经营制度、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机制、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土地制度改革工作更有底气、更有依据,更有指导性。要建立金融支持保障机制。一是要建立规范的农村资产产权价值评估机构,细化评估细则,完善政策和法律依据,由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降低评估费用,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二是要建立风险补偿等配套机制,增加银行系统开展金融支持的动力。三是要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政府贴息政策,扩大贴息覆盖面,鼓励引导更多金融机构涉入其中,并配套出台各类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的实施细则。要加快建立产权交易体系。随着我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应进一步整合全市行政资源,尽快组建、细化、启动集相关产权的确权发证、流转信息发布、政策咨询、业务指导等功能为一体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通过培育农村产权市场,鼓励和支持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交易农村产权,让农民享受物权权益,促进农村生产要素的流动,实现资本、资源、技术等要素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