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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扬中市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信息来源:扬中政协    发布时间:2015-02-09 14:28:00   浏览次数:1286
(2015年1月15日政协扬中市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扬中市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月12日至15日在市会议中心举行。

会议认真学习讨论了孙乾贵书记代表中共扬中市委在会议开幕时所作的《同心同德建设群众满意的最美扬中》的重要讲话。会议认为,讲话回顾了2014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业绩,充分肯定了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以来的工作,并就政协组织如何激发经济活力、提升发展质效、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履职水平提出了希望和要求。这对政协组织和广大委员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委员们深受鼓舞,深感责任重大,表示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贯彻。

会议赞同潘早云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市政府在中共扬中市委的领导下,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创新克难、负重奋进,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四城同创”取得突破,城市面貌展现新姿,人民生活富裕和谐,各项工作争创一流。政府工作报告总结成绩客观实在,部署工作措施有力。委员们对实现2015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充满信心,并就改革发展、创新驱动、法治建设、生态文明、民生福祉等问题,认真开展讨论,积极建言献策。

会议同意冯锦跃主席所作的政协扬中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黄成刚副主席所作的提案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在中共扬中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府和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市政协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发挥优势,主动作为,彰显特色,政治协商取得新进展,民主监督得到新加强,参政议政作出新贡献,为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和“最美扬中”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报告提出的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切实可行,常委会要认真组织实施。

会议指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站在新的起点上,市政协要按照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的要求,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助推改革发展新实践;贴近人民群众新期待,促进民生事业新发展;把握依法治国新要求,推动法治扬中建设新进程;坚持从严从实新标准,提升自身建设新水平,努力在新的一年里不断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

会议号召,全体市政协委员、政协各组成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要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在中共扬中市委的领导下,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同心同德、锐意进取、创新图强,为共创“最美扬中”建设新业绩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