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扬中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扬中政协 发布时间:2016-03-30 14:48:00 浏览次数:1308
——2016年1月6日在政协扬中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审议稿)
黄成刚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受政协扬中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提案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
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通过提案履行职能,共提交提案175件,经审查立案170件,其中,集体提案1件,委员联名提案23件。这些提案中,属于经济建设方面的29件,占17.1%;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67件,占39.4%;科教文卫方面的25件,占14.7%;农村工作、水利建设、政法民政和社会保障方面的44件,占25.9%;其它方面的5件,占2.9%。根据职责分工、归口办理原则,立案提案分别送交38家单位研究办理,截至当年10月底已全部办复。从办理情况看,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基本解决或已有明确的工作方案,并正在组织实施的有99件,占58.2%;已列入计划、正在做前期准备,即将组织实施的有63件,占37.1%;受客观条件制约暂时无法办到,有待今后积极创造条件解决的有8件,占4.7%。从反馈情况看,委员对办理工作满意的169件,占99.4%,基本满意的1件,占0.6%。
二
九届四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内容丰富,紧贴实际,整体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及各承办单位的认真办理下,许多意见和建议得到较好的采纳和落实,发挥了政协提案在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献计献策
蔡爱国、顾俊、芮萍等委员提出的“以创新思维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引导新兴产业发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健康转型”、“加大对中小企业政策扶持力度”等提案建议,在市政府先后修订出台的《加快转型升级、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政策》、《进一步鼓励企业上市》等意见中得到体现和落实。曹广金、张效宁等委员提出的“加强民间融资及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等提案,市政府办主动牵头,建立了政府协调,银行、企业、部门共同配合的化解担保链风险工作机制,同时,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规范管理,有力维护了正常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周亚东委员提出的“从政府层面推行太阳能发电设备”的建议,市发改经信委深入调查,在此基础上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的实施意见》,目前“金屋顶计划”正在公共机构、企业、居民三大领域有序推进。彭君委员提出的“加快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议,市农委在工作中积极采纳并强化落实。童忠林等6位委员的“科学开发岸线资源推进扬中跨越发展”、朱鸿钧委员的“完善城北工业园服装市场配套设施”、姚毅委员的“规范我市学生游市场管理”、秦桂兰委员的“进一步促进我市品牌建设”等提案,都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和办理。
二、为推动城乡环境优化资政建言
姚中庆委员提出的“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力度”的提案,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四城同创”、“省优秀管理城市”创建为抓手,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鼓励建筑企业采用绿色环保施工技术,并在城区主要出入口、主干道,对渣土车进行定期不定期联合巡查,有效遏制了扬尘污染。九三学社扬中支社提出的“加强科学规划促进我市水环境改善”、张守美委员提出的“切实加强水环境治理力度”等提案,市水农局牵头并会同有关部门,修订了《扬中市水系建设规划》,组织各镇(街区)开展水系工程现状调查,制定水系连通与整治工作方案,目前相关项目建设正在实施之中。薛为委员提出的“多措并举,解决工业固废问题”的建议,市环保局采取多项措施,拓宽处置渠道,使固体废物处置达到“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要求,从根源上杜绝乱倒乱烧现象的发生。董三明等3位委员提出的“尽快启动238省道西来桥段扩建工程建设”的建议,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办理,由市交投公司具体负责实施,目前工程已经启动。此外,阚小海等3位委员提出的“加强江堤维护管理”、郭小平委员提出的“尽快制定出台西城区规划”、王力委员提出的“利用先进生物科技,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陆春委员提出的“进一步调整完善‘八位一体’考核评价体系”等提案,在市政府和各承办单位的努力下,有的已经落实,有的正在分步实施。
三、为改善民生福祉鼓与呼
顾国祥委员提出的“增加公共自行车站点”的提案,市住建局根据我市公共自行车一期站点分布情况,新增25个站点,已于2015年7月底前加投自行车500辆。陈雪芳、祝志平等委员提出的“尽快将奥体中心体育馆交付使用”、“综合管理奥体中心普惠于民”的提案,市文广局经过多轮参观学习、讨论论证,初步制定了奥体中心运营方案,遵循市场化管理原则和“以体为主,多元化经营”策略,为全市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姚新春委员提出的“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提案,市场监督管理局十分重视,及时开展调查摸排,强化专项整治,努力探索人防加技防监管方式,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心、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马利春委员提出的“加快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的养老服务体系”的提案,市民政局认真办理,采取多种措施,已初步构建起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社区(村)运作的养老服务工作格局,不断满足广大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针对常三五委员提出的“提升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收入”的建议,市人社局对单位自主招录的临时人员和经过编办招录的社会化用工人员的工资收入,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建立了正常的增长机制。其他如马玉英委员的“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王中明等3位委员的“加大对艺术教师培养力度”、何明才委员的“建立我市卫生人才培养与引进机制”、徐和娣委员的“古桥保护”等提案,在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下,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四、为加强社会管理倾情出力
针对朱冬宏委员的“宣传、弘扬新扬中精神,提高市民整体文明素质”的提案,市委宣传部积极采纳,开展了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实施了以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内容的市民素质提升工程。杨庆林委员提出的“加大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建议,市公安局面对行车难、停车难等日益突出的问题,在有条件的道路边划出停车泊位6000余个,鼓励有闲置停车场地的单位向社会开放。同时,加强市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的巡逻检查,及时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于德跃委员提出的“依法治市,要建立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的建议,市法制办充分吸收,设立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同时要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直各单位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并将政府有关决策纳入合法性审查的范围。苏文国委员提出的“将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人员通报所在社区”的建议,市法院通过多种措施对失信人员进行信用惩戒,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倪军委员的“推进我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朱海荣委员的“切实抓好法制教育”、蔡惠梅委员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徐彩凤委员的“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推进生态文明进程”等提案,在相关部门的积极办理下,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和推进。
三
一年来,市政协常委会认真贯彻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始终坚持提案工作方针,努力适应新常态,积极探索新思路,提案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案工作环境不断优化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提案工作,积极支持政协通过提案履行职能。在市政府提案交办会议上,市领导对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通过真情办理促进政府工作。市分管领导对8件重点提案都作了阅批,要求高质量地办结。市政府办进一步加大提案办理统筹协调力度,强化督查,跟踪推进。各承办部门都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认真办”的提案办理工作内部机制,实行开门办案,提办双方形成良性互动,有力提升了办理工作质量。市政协始终把提案工作纳入政协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主席会议及时将提案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纳入调研、协商和视察课题;常委会议专门听取市政府关于九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
二、夯实工作基础,提案质量不断提高
市政协坚持把提高提案质量作为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力求每年有进步。抓知情渠道拓宽。通过政协网站、寄送学习资料、界别小组活动等形式开展学习培训,促进委员提高自身素质,为履职夯实思想理论基础。邀请委员参加实地视察、专题调研、情况通报等活动,帮助委员知情晓政。引导委员从大局着眼,把提案着力点放在党委、政府关注的大事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树立提案的质量意识、精品意识。抓提案线索征集。在《扬中日报》、政协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集选题线索,广泛收集提案信息。结合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部署,通过政协专委会、办公室征求各部门意见,在整理筛选的基础上,编印好《提案撰写选题参考》,并于政协全会召开前一个月,随同《提案征集信》一起印发给全体委员,建议委员选择相关线索或自己熟悉的领域早谋划、早调研,在此基础上形成质量较高的提案。抓提案审查立案。全会期间提案委会同市政府办对收到的提案进行认真审阅,严把立案标准,力求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并在大家意见基本一致的基础上形成提案初步审查报告。对未予立案的5件提案,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与提案人进行沟通协商后作出妥善处理;对内容不够明晰的提案补充完善,再予立案;对内容基本相同的提案协商并案。
三、丰富协商形式,提案办理实效不断增强
提案办理协商是保证提案办理质量、推动提案建议落实的重要手段。市政协不断创新思路,拓展协商平台,丰富协商形式,着力提高提案办理协商水平。一是开展领导层面的提案办理协商。在市政府、市政协年初的重点工作交流会上,就提案工作方面的重要问题,市政协主要领导作了交流,并和相关政府领导沟通协商,使办理工作直接进入决策程序。二是突出重点提案督办协商。市政协将重点提案督办与政协主席会议、常委会议专题协商议政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办理“加快落实城市小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这一提案过程中,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实地视察,并提出督办意见,推动了我市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也逐渐得到了解决。九届十八次政协常委会把“加快生活污水治理步伐,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工业水污染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上下联动综合治理,严控农业面源污染”等涉及水环境整治的3件重点提案的督办纳入常委会议专题议政之中,水农、环保、农委等3家承办部门分别汇报了办理情况,相关委员对办理落实情况进行了评议。三是实行提案承办大户开门协商。提案委会同市政府办对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住建局、教育局等提案承办大户进行走访,要求各部门主动与提案人沟通协商,做到先协商后办理、先协商后答复、先协商后落实,促进了提办双方的良性互动,提高了委员的满意度。四是开展提案办理评议协商。发改经信委承办的提案数量较多,提案办结后,市政协组织委员和提案人对其办理工作进行面对面评议,对其中1件重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现场察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坚持跟踪问效,提案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把提案落到实处、办出成效是提案工作的落脚点。市政协以解决问题、采纳建议、促进工作为目标,努力使每件提案都能落地有声、开花结果。一是强化舆论宣传。在市政协网站上向委员公布全部提案的内容、答复意见,使提案办理置于全体委员的监督之下。同时,在《扬中日报》、《扬中政协》会讯上开辟“提案与回音”专栏,对重点提案、重要提案的内容和承办部门的答复意见一一公开,从而不断扩大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发挥提案最大的社会效应。二是主动跟踪回访。制订下发《关于开展政协提案办理“回头看”的通知》,加大对正在解决的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提案督查力度,了解办理进展情况,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承诺落实的提案开展“回头看”。三是加强考核督查。对照《扬中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考核办法》中的考核细则,逐项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并把考核结果反馈市效能办,通过考核督查,促进提案办理落实到位。
一年来,政协提案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少数提案因知情、调研不够,内容空洞、质量不高;有的承办单位提案办理协商不够深入;个别承办单位还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等,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改进。
各位委员、同志们,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做好提案工作,离不开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离不开广大政协委员的共同努力。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坚持提案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努力探索新思路、创造新方法,为建设“强富美高”的新扬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