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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我市法治文化建设的视察建议

信息来源:扬中政协   发布时间:2015-09-28 15:58:00   浏览次数:2579
9月18日,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视察我市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们实地察看了新治村法治文化公园、荣德商道法治经济文化体验馆和市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听取了市司法局关于近年来全市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情况通报。围绕进一步促进我市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要坚持把法治理念培育作为重要目标

法治文化建设是一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过程,法律的实施不仅要靠它的强制性和权威性,更重要的是要靠人们发自内心的认同和自觉自愿的依归。只有这样才能让法治成为人们自觉的选择和共同践行的生活方式。要把培育公民的法治意识,提升公民的法律素养作为法治文化建设的核心任务和先导工程,更多地从维护群众自身利益的角度,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融入人们的头脑中,体现在日常行为中,真正做到信仰法治、坚守法治、依法办事。当前,要着力抓好三类人群的法治理念培育工作。一是抓好国家公务人员法治理念的培育。始终将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放在法治文化建设的首位,努力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社会公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的提高。二是抓好青少年学生法治理念的培育。把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培养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充分发挥学校法治文化教育主阵地作用,将法治内容纳入课程设计,广泛开展校园普法和假期普法活动,积极引导青少年学生读法律书籍,树立法律意识。三是抓好企业和劳动者法治理念的培育。立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广泛的法律下基层、进企业活动,通过编印、发放《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知识,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守法意识和劳动者的依法维权意识。

二、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要坚持把健全各项机制作为重要保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机制。始终把法治文化建设放在与经济社会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以“十三五”规划编制为契机,抓紧编制我市法治文化建设发展规划,并将其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重点工程纳入“六五”普法和我市“十三五”总体发展规划之中。二是进一步完善考核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完善的法治文化建设考核体系,明确考核要求,量化考核指标,严肃考核奖惩。要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办事列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作为年度考核、鉴定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把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条件。三是进一步落实资金保障机制。要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坚持政府主导,进一步建立健全法治文化建设的投入机制,不断加大市级财政对法治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发挥公共财政对法治文化建设的保障作用。要探索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将法治文化建设与经济发展相结合,建立政府支持、企事业单位自筹、社会各方面赞助的经费保障机制。要切实加强对各类资金使用的监管,不断提高法治文化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要坚持把突出依法行政作为重要内容

依法行政是法治文化付诸司法实践的生动体现,也是坚定公民法治信仰的重要途径。要坚持法治文化建设与法治实践的紧密结合,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建设法治型、服务型、开放型政府。一是以活动促教育。通过学习读本、党课教育、交流研讨、心得体会、知识测试等行之有效的主题活动,切实加强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增强执法人员的公正、文明执法意识。二是以监督促提高。一方面,继续在全市推行执法监督巡视员制度,吸纳具有丰富业务知识和法律实务经验的老同志、律师、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风评议和执法监督巡视,促进公正执法。另一方面,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教育收费、医疗卫生、城市拆迁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最为群众关注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做到依法规范、及时有效、真实准确,使政务公开成为各级行政机关的一项基本制度和施政方式。三是以制度促规范。督促各部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修改完善相关执法制度,明确“管什么”、“怎么管”问题,确保各项执法活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通过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树立公众法治信心,培养公众法治信仰。

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要坚持把营造浓厚氛围作为重要基础

一是创新传播形式。不断改进法治文化的传播路径,挖掘现代化的通讯资源,将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有针对性、实用性、趣味性地进行传播,使法治宣传从过去的灌输式、被动式向感性共鸣、理性思考、自觉接受转化。二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市级、镇区、村社三个层面的法治文化阵地作用,实现法治文化阵地的常态化开放,以便民为原则,针对不同地域、不同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宣传活动,使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在内容上更接地气,在服务群众上“零距离”。要以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为契机,结合城乡环境改造、市政建设、新农村建设、基层文化建设等工作,加大对法治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赋予其更多的法治元素。三是加强公共信息资源整合。充分运用政府办公楼和大型公共服务场所的室内外电子显示屏,楼宇、街道及其他公共场所设置的公益广告牌、橱窗、手机短信等载体传播法治信息,使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