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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冬梅副市长对《关于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增设健康证办理机构的建议》作批示

信息来源:扬中政协   发布时间:2017-03-16 09:49:00   浏览次数:1441
3月10日,孙冬梅副市长在市政协社情民意《关于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增设健康证办理机构的建议》上作出批示:请卫计委结合调研情况,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拿出建议方案。

根据《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专业生产等行业的从业人员必须拥有健康证”。2015年3月份前,我市的健康证办理工作由市疾病控制中心与各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2015年3月,省卫计委对健康证办理机构的申报资格及审批出台了更加严格的规定,要求各办理机构在证件办理和复检的体检环节中,必须配备实验室及专业工作人员,这给我市的健康证办理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难题。一方面,我市部分卫生院因缺乏相应检查项目的专业医生,导致无法满足健康证办理机构的申报条件;另一方面,按照申报标准,各乡镇卫生院的实验室改造及相关设备的添置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以新坝中心卫生院为例,按照申报要求,实验室改造及设备完善就需要投入近30万元,而这笔投入所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却非常有限,对乡镇卫生院来说无疑是沉重的经济负担。而对相关从业人员而言,由于健康证办理机构的减少,导致为办证不得不跨区域奔波,给他们的生活、工作造成了极大的不便。为此,市政协委员马利春建议:

除市疾控中心外,在上下洲各设立一个健康证办理机构。由市、镇两级财政出资帮助申报机构尽快达到申报要求,方便群众就近便捷办理健康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