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22期社情民意信息:关于整治夜间行车滥用远光灯的建议
信息来源:扬中政协 发布时间:2017-11-03 10:10:00 浏览次数:1366
远光灯是汽车的重要功能之一,与近光灯相比,远光灯的光线平行射出,集中且亮度较大,可以照到更高更远的物体,对于驾驶员清晰夜间视野有很大的帮助。但是夜晚行车时如果滥用远光灯,可使来向车辆的驾驶人员和行人视觉上瞬间致盲,最短也要持续2秒,增加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几率。近年来,因滥用远光灯导致的交通事故致死致伤也屡见不鲜。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也一直是市民最厌恶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不仅如此,一些车主追求炫酷或为了使前照大灯更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私自加装氙气车灯,或将原车的卤素车灯擅自改成氙气车灯。行驶中强光直射,进一步增加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此,市政协委员张春生建议:
1、实施夜间机动车驾驶培训。要求所有学习小型汽车驾驶的学员,必须完成一定学时的夜间训练。特别是对习惯性开远光灯驾驶等不当操作要严格予以纠正,提高学员的夜间行车水平。对未达到规定培训学时的学员,将不予核签培训记录。
2、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安装新型智能电子警察等方式,加大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可以对违法驾驶员开展体验式教育,邀请他们亲身体验被远光灯照射的感受。结合专项整治,开展对私改车灯车辆的现场查处。另外,交管部门要严把年检关,对私改车灯的车辆,坚决不予检测合格,责令车主恢复原样。
3、邀请新闻媒体直播专项整治行动,造强声势,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和支持交警的整治工作。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正确使用车灯的公益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剖析反面典型案例,提高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私自改装车灯等行为危害性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