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优化我市涉水建设管理体制的建议
信息来源:扬中政协 发布时间:2018-08-17 10:29:00 浏览次数:2715
做好城乡污水治理工作,不仅是推进“五水联治”、开展“263”专项行动、建设长江生态旅游岛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展现城乡高品质环境的最新要求。
目前,我市城乡污水治理工作存在诸多困难,主要表现为:一是涉水管理部门多、职能交叉、执法乏力。据了解,住建、水农、城管、治水办、水务集团、环保、市政园林及各镇村都有涉水管理职能,全市出现了“九龙治水”的局面。二是地下基础设施历史欠账多、建设滞后。工程建设主体多、各自为政、标准混乱。雨污设施工艺多样,处理不达标,建管分离,维管不到位现象屡见不鲜。三是地下管网走向、标高、管径等缺乏统一的规划设计,标高错乱、排水不畅。各类管线错综复杂,基础资料普遍缺失,土地权属难以界定,混接乱接严重,城乡污水治理无论是新建、改造工程,还是运营、维护管理难度都较大。为此,市政协委员吴跃峰建议:
1、调整优化涉水管理体制。结合大部制改革要求,在下一步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执法体制调整过程中,明确全市涉水主管部门,对相关部门职能进行调整、优化,确保权责明确、管理科学。
2、明确市相关平台为全市污水工程建设主体,或明确凡通过政府性资金安排的包括污水管网在内的市政设施工程建设及维管,优先考虑或原则上由具备资质的平台公司负责实施,以增加平台公司的现金流和持续融资、持续发展能力。
3、对全市城乡污水治理状况开展摸排调查,完善各类管网规划建设资料,强化档案管理。加大管网改造铺设力度,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标准、统一运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