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召开十一届七次主席会议民主评议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
信息来源:扬中政协 发布时间:2022-07-19 11:10:00 浏览次数:1866
7月18日下午,市政协召开十一届七次主席会议,民主评议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市政协主席于德祥,副主席陆国平、宫金生、兰云林、倪军,市检察院检察长康珺出席会议。
会上,市检察院、税务局分别通报了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相关情况。自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市检察院主动作为,积极组织谋划,推动形成上下一体、内外协同的工作格局;依法能动履职,通过主动报告、争取政策支持,及时介入、强化事前审查,全程参与、确保合规质效等举措,发挥检察机关在企业合规试点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积极创新探索,强化理论研究、推动“刑行衔接”、促进公正公开,推动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相关办案经验多次被《检察日报》《江苏法治报》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市税务局通过积极贯彻执行“首违不罚”清单,支持破产重整企业进行纳税信用修复,与公安局、检察院建立查办骗取留抵退税违法行为快速反应机制,推荐业务骨干担任特约检察官助理等举措,合力推动企业守法经营、合规整改、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
委员们充分肯定了我市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提出:健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配套制度,确保第三方机制依法运行;建立“模块化”“专而精”的企业合规整改及认证标准,以及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工作机制;选择重点行业或区域开展免费“体检”,全面收集和分析企业经营发展中面临的合规方面问题和难点,提供针对性、科学性的“一对一”解决方案,打造一批合规示范样板;严格启动企业合规程序的案件标准,要以涉案企业、个人认罪认罚、自愿完善企业合规制度,并自愿适用第三方机制为前提;严格企业合规案件的监督审查、评估标准和工作流程;注重打造懂法律、懂经济、懂财务又懂企业管理的专业办案队伍;强化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引导企业加强合规文化建设,提升企业在职合规人员的专业素养,增强企业依法办事、守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等。
于德祥指出,以企业合规做实对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保护,是司法机关贯彻“全面保护、平等保护、依法保护”理念的生动实践,也是对法治深化到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一种促进和推动,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结合。一要立足三个视角,理解企业合规改革的重大意义。对于检察机关而言,企业合规改革是重要的惠企利民举措,有助于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从企业发展看,合规改革为企业以改过自新的方式建立正规性和系统化的合规管理体系提供了契机,是企业实现自我纠错、自我监管和自我治理的有效举措;从经济发展看,企业合规改革营造了预期稳定、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有利于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法治环境,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产业强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二要把握三个原则,实现企业合规改革的严谨高效。“严”字为先、把握细节尺度,依法、有序、规范地推进试点工作;“帮”字为主、强化配合衔接,从帮助、服务的角度,将“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准”字为要、实现精准发力,从企业需求入手、从存在问题出发,做到因企制宜、因案施策、质效并行。三要注重防微杜渐,营造企业合规改革的优良环境。开展事前合规体检,加强法律指导帮扶,为企业提供事前合规咨询和指导服务,帮助企业提升合规合法意识;完善企业合规体系,企业要根据经营业务与行业实际,全面梳理自身面临的监管要求,建立符合企业发展实际和监管要求的合规制度与流程;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升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培养企业合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