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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召开十一届六次常委会会议

信息来源:扬中政协   发布时间:2023-04-06 14:28:00   浏览次数:4613
 4月6日下午,市政协召开十一届六次常委会会议,学习全国两会精神,通报今年重点工作,动员部署2023年“乡村振兴——政协委员在行动”主题履职活动,协商决定委员和人事事项。市政协主席于德祥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席宫金生、兰云林、倪军、仲泉出席会议。
 根据《扬中市政协2023年工作要点》,今年共有12个重点协商议题,其中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议题2个,分别为聚焦项目建设,助力产业发展以及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赋能产业强市。专题协商会(主席会议)议题4个,包括“智慧警务”建设和应用,物流体系建设,加快普惠托育机构发展,数字赋能产业升级、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商座谈会议题4个,分别是加快省创新型县(市)建设步伐、城区公共自行车管理、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民主监督议题2个,围绕《扬中市宅基地管理办法》贯彻实施情况和法院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展开。
 经市政协十一届十三次主席会议研究,今年“乡村振兴——政协委员在行动”主题履职活动主题为助力乡村产业发展。活动从本月开始组织实施,计划于11月结束。着眼兴业态、延链条、补短板、强支撑,围绕乡村旅游融合发展、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农村电商提质发展、科技人才赋能发展等方面,组织委员调研视察、协商座谈,为助力提升全市乡村产业市场竞争力,带动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贡献智慧和力量。
 于德祥在讲话中指出,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开启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的起步之年。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要聚焦主责主业,细化任务、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提升质量。坚持党的领导,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思想引领,确保政协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统揽政协工作的总纲,全面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依照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认真履职。把准职责使命,彰显专门协商机构政治担当。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期待和现实关切,结合年度协商计划,坚持问题导向,以高质量的协商服务科学民主决策、促进决策贯彻实施,助力扬中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发扬团结民主,巩固维护和谐稳定政治局面。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贯穿到履职尽责全过程,结合“同心助企”“密切联系界别群众,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等活动,不断拓展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的新局面,协助做好宣传政策、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坚定信心的工作。聚焦工作重点,做到有条不紊强质效。持续深化党建引领,探索功能型党组织运行的新办法新机制,激励党员委员争当先锋模范,推动党建工作在政协履职和“两支队伍”建设中更好发挥引领作用。紧扣中心协商议政,做到协商选题更多向发展聚焦,协商制度机制更加完善,协商计划实施更加注重统筹。认真组织委员读书,在内容选题、关键环节、形式拓展等方面下功夫,持续打响“书香政协·同心筑梦”委员读书品牌。务实开展协商议事,聚焦民生专题协商议事月活动,用好各类协商议事平台,实现以政协协商助推解民忧、办实事。继续做好委员服务,抓好委员学习培训,抓实主题履职活动,优化委员履职服务。提升经常性工作质量,把质量摆在突出位置,扎实做好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政协文史等工作。强化自身建设,做到无须扬鞭自奋蹄。强化制度规范,加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健全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进一步提高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加强调查研究,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同心助企”行动等相结合,加强组织谋划,坚持实效导向。坚持一流标准,永葆进取之心,提升工作标杆,把高标准履职尽责作为基本要求,确保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