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议上的讲话
信息来源:扬中政协 发布时间:2011-03-18 14:35:00 浏览次数:1455
在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交办会议上的讲话
王子 龙
2011 年 3 月 2 日
同志们:
今天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在这里联合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交办工作会议。刚才,人大的 主任就人大代表建议案的落实讲了很好的意见。下面我把去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基本情况向同志们作一简要通报,并就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再讲几点建议, 供同志们参考。
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期间,共征集到委员提案 198 件,立案 189 件,经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截止去年 7 月,这些提案已全部办结,许多承诺的提案也于去年年底落实到位。去年的提案办理工作,由于市委、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了对提案工作的领导,各承办单位把提案办理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办公会,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定措施,为提案办理打下了较好的基础。多数承办单位都将办理政协提案与改进部门工作结合起来,把落实提案与践行科学发展观和民本意识结合起来,千方百计克服困难,采取有效措施,使多数提案得到及时有效的落实,提案满意率和落实率都有了很大提高。通过提案的办理和落实,对推进党委、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改进政府工作,改善群众生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值得一提的是,在 45 个承办单位中,市城管局、住建局、规划局、国土局、卫生局、交通运输局等 7 个部门被市政协评为 2010 年度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借 此机会,请允许我代表市政协向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付出 辛勤劳动的各级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去年的提案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提案办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工作重视不够,重答复、轻落实,能办理的提案得不到落实的现象仍然存在;提案办复意见反馈表不能及时送达提案委;少数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缺乏深入研究,创新意识不强等。对于以上问题,务必请有关承办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为了办理好今年的提案 , 我提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提案既是政协履行职能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也是《政协章程》赋予广大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以及无党派人士的民主权利。在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全体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运用提案形式,积极参政议政,踊跃建言献策 ,共提交提案 187 件,经审查立案 180 件,今天交各承办单位办理。 与去年相比,今年的提案有这样几个特点: 一是数量不减质量提高 。其中许多提案都是在深入调研、审慎思考、理性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的,陈述的意见建议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行性,对完善党政决策、促进部门工作具有积极的作用。 二是内容相对集中 。如关于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引导科技创新、城乡公交一体化、大力发展旅游业等提案,都是委员集中反映的问题。针对今年政协提案的新趋势、新特点,希望各承办单位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提案办理的质量和效果。 一要充分认识到提案办理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 。政协提案作为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载体,已经成为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方式,成为协助党和政府机关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程度的重要渠道。认真做好提案办理工作,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的行政能力,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改进党政机关的工作作风,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要充分认识到提案办理是一项事关全局的工作 。提案办理涉及到经济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是一项事关全局、影响全局的重要工作。各承办单位要从全局的高度来认识提案办理的重要性,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提案办理的全面落实。 三要充分认识到提案办理是一项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的工作 。办好提案,对于解决群众最关注、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 各承办单位要 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把提案办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办理工作与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能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一起部署安排,一起检查考核,一起抓好落实。要坚持和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综合部门协调抓、职能科室具体抓”的提案办理工作机制,组建工作班子,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尤其是 承办提案数量较多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建立工作班子,研究办理方案,推进提案办理工作。
二、规范办理,狠抓落实
一是要 加强与委员的联系与磋商, 倡导“开门办案” 。提案承办单位要建立上下互动机制,采取走访、回访委员,邀请委员实地视察、座谈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委员的联系。通过“开门办案”,主动邀请提案者参加办理工作 ,可以更详细地了解提案的内容,更准确地弄清提案者的意图,更充分地商讨切实可行的办理办法,更直接地听取提案人对办理结果的意见,从而 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同时,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委员参与,也能更好地取得委员的理解和信任。
二是要抓住重点,以点带面 。 八届三十九次主席会议经过反复磋商、筛选,确定了 7 件重点提案,主要是: 《 关于加快三大主导产业发展的建议》; ‚ 《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规模集约化经营的建议》;③《关于切实施行“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建议》;④《关于城中村改造的几点建议》;⑤《关于规范城区住宅小区验收移交,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的建议》;⑥《关于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建议》;⑦《关于整合人才政策,优化人才环境,加大人才培养,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这些提案所提建议既有全局性、前瞻性,又有一定的代表性、可行性,办好了对于促进全市的科学发展、切实改善民生,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请承办这些提案的单位,给予重点关注, 妥善解决好这些问题,并 以点带面, 通过重点提案的办理来推动一般提案的办理,同时又通过一般提案的办理,为促进重点问题的解决创造条件。
三是要加大督办力度,提高意见建议落实率 。督办力度大不大,直接影响着提案的办理质量和效果。一方面,希望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健全提案办理工作督办制度,由单位部门的党政“一把手”亲自负责,对本单位办理的提案进行全程跟踪督办,把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另一方面,政协提案委将创新督办方式,强化对提案办理工作的走访、检查、督办、促办力度,加强对提案承办单位的民主评议,加大对提案办理的宣传力度,通过扬中人民政协网站、政协会讯以及《扬中快报》等渠道,把各承办单位的提案答复连同办理落实情况,民主评议结果及时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要严把提案答复关,提高委员满意率 。提案办结行文前,各承办单位领导一定要亲自审核、严格把关。答复前要征询提案者的意见,避免答非所提,要做到按统一规定的书写格式进行答复,办理结果要直接答复给每一位提案者,并将书面征求提案者的意见表反馈给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协提案委要对提案答复进行审核把关,对于已经答复解决而没有落实的问题,对于能够解决而没有答复解决的问题,要跟踪督促承办单位落实解决。
五是要突出“早”字 。提案办理是政策性、时效性很强的工作,不仅政府有要求,政协有评议通报,而且效能办还有考核。希望各承办单位在收到提案后,要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做到早谋划、早办理、早落实,力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完,努力提高提案的办结率和提案的落实率。
三、齐抓共办,增强实效
从今年的提案立案情况看,有些提案涉及面较广,光靠一二个部门难以办理落实,需要在更高层次上进行协调,实行综合办理、联合办理。 这就需要各承办单位之间、承办单位与政协有关委室之间,加强联系与沟通,共同推进提案办理工作顺利进行。在交办、办理提案的过程中,一方面,政协提案委要充分发挥协调各方、联系内外的桥梁作用,主动加强与提案人、承办单位双方的沟通与合作,及时了解办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提案的办理和落实。另一方面,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以及主办单位内部各机构,要各司其责,各尽其力,加强协调,积极配合。 主办单位要积极主动地牵头抓好落实, 主动与协办单位联系,协办单位也应尽快将办理意见送交主办单位,经过通力合作,促使提案尽早办理落实。
提案办理既要讲究态度,认真进行答复,更要讲求实效,真正解决问题。办理提案不仅是要让提案人满意,给提案人一个明确的答复,更重要的是通过办理提案,吸收提案中的合理化建议,改进工作,取得实效。今天交办的 180 件提案中,有的是针对当前现实问题,需要尽快解决落实;有的是关系长远和全局的,暂时可能办不到的。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立足于解决问题,注重实效。凡是有条件解决的,一定要尽可能集中力量及时解决;对提案中提出的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可以纳入部门的工作计划,进行专题调研,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对因条件所限一时确实难以解决的问题,可列入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落实;对那些确实不能办理的,要实事求是地说明理由,解释清楚, 推动提案办理真正从“答复型”向“答复落实型”转变,以实实在在的办理成果,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满意度。
同志们,提案办理工作事关全局,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同时又是一项十分艰苦细致的工作。希望各承办单位按照交办的要求,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把委员提案办理好,把政协提案的作用发挥好,为加快转型提升,奋力跨越争先,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