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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辖市区政协主席会议上的讲话

信息来源:扬中政协      发布时间:2013-05-15 15:03:00   浏览次数:15014
冯锦跃
2013年4月


近年来,我们以中央5号文件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镇江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精神,在政治协商方面进行了新的探索。下面,根据会议的要求,将我市政协开展政治协商工作的做法和体会作一简要汇报。

一、我市开展政治协商工作的做法

我们把开好各种例会作为政治协商的有效形式,深入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形成了广泛多层的协商议政格局。

1、围绕大政方针,全委会议整体协商。全委会议是政协组织开展协商议政的最高形式。我们利用政协全委会议期间议题及人员相对集中的优势,组织和引导委员协商讨论、建言献策。每年就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两院”报告等,深入开展协商讨论,见仁见智,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和独到的见解。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到会与委员一起讨论,共商发展大计,主要领导还听取各组讨论情况的汇报。会后我们将重要建言内容认真加以整理,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促使协商成果转化为决策参考。

2、紧扣决策部署,常委会议专题协商。坚持政协常委会议“抓大事、议大事”的工作特色,紧扣“决战二次率先,建设最美扬中”的工作主题,把小微企业发展、保障饮用水安全、文化产业发展等事关大局、事关民生的重点问题列为协商议题,积极建言献策。市政协九届二次常委会议围绕小微企业发展进行专题协商讨论,形成了《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建议案》,为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扬中市小微企业发展实施办法》及时提供了参考。与此同时,常委会还每年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通报,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通报情况,现场回答委员们的提问,在积极互动中促进相互了解,使协商更具民主氛围,使议政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3、注重联系交流,对口协商特色彰显。每年召开市政府、市政协重点工作交流会,加强与市政府的沟通联系,就全年重点协商议题、调研课题,与市政府各位市长面对面交换意见,充分协商讨论,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与此同时,我们还建立了市政协工作机构与党政部门对口联系制度,调整充实了相关专委会主任、副主任,增强了专委会干部队伍活力。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加强与党政对口部门的沟通协商,通过列席会议、听取情况通报、交流信息、参与部门执法检查等活动,及时收集并向对口部门反馈社会各方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

4、突出沟通协调,提案办理广泛协商。提案是委员履行职责的重要方式,也是实现协商民主的重要途径和平台。提案的办理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充分进行民主协商的过程。近年来,我们建立了办前、办中、办后“三沟通”提案办理工作机制,各承办单位办前与委员沟通,了解提案的产生背景和现实依据,了解委员的具体想法和要求;办理过程中与委员沟通,让委员参与提案办理,全面掌握办理情况,商讨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办后再与委员沟通,邀请委员对办理工作进行实地视察,直接听取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真正形成了提案者、提案承办单位和政协提案委三方沟通协商机制,实现了办理一件提案、解决一个问题、推动一项工作的效果。

此外,我们还每年组织召开各界人士迎新春茶话会,市长亲自到会通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大家欢聚一堂,畅所欲言,共话发展,在包容和谐,平等协商的氛围中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会后,市政府还及时召开市长办公会,对茶话会上收集的建议进行逐一交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交办通知,明确主、协办单位和办理答复时限,要求相关单位加强对接,全力推进,确保能够解决的立即解决,需要调研解决的尽快解决,需要细化方案的在三个月内拿出方案,并请各相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形成具体办理答复意见,由主办单位汇总报市政府办公室。

二、做好政治协商工作的体会

1、要找准政治协商工作定位。找准位置是做好政治协商工作的前提。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一种有组织、高层次、政治性很强的工作,但协商不是直接去决策和指挥,而应该始终把工作定位在“协商、协调、协助”上。开展协商讲究方法、把握尺度很重要,要力求说的对,不能企求说了算,不能言辞尖锐、态度激昂,强行要求协商对象接受提出的看法建议。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采取积极帮助的姿态,抱着与人为善的观念,心平气和地提意见,和风细雨地提批评,实事求是地提建议,在与政府的“合编合演、合拉合唱”中将政协的协商层次、服务水平以和谐的方式表达出来。

2、要突出政治协商工作重点。围绕发展和民生选题,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促进发展和保障民生上,是我们搞好政治协商把握的重点。一方面,我们不断强化服务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突出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型升级主线,把“四大战略行动”的实施、加速产城融合、发展低碳经济等作为政治协商的重点内容,深入调研、集思广益,建真言、献良策,为助推“二次率先”献计献策;一方面,我们始终坚持履职为民的工作理念,围绕事关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协商议政,为了解民生、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尽心尽力。近年来,我们先后围绕食品安全、物业管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组织了一系列调研、视察活动,许多意见、建议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转化成为民办实事的具体措施。

3、要提高政治协商工作成效。我们坚持在优化协商活动组织、方便委员知情明政、促进协商成果转化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协商工作的成效。一是协商活动前,根据协商内容的不同,分别邀请相关界别委员,并提前告知协商的时间、议题,寄送相关材料,要求委员超前搞好调研。二是协商活动中,主动邀请相关领导通报情况,组织委员开展视察,让参加协商的委员更多地了解工作进展情况,以增强协商讨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协商活动后,及时梳理汇总协商意见,形成报告、社情民意信息或建议案报送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参考,并主动与“两办”加强沟通,开展督查,抓好意见的落实。此外,注重宣传,在《扬中政协》、《扬中快报》、政协网站上将协商议政的成果以及领导批示、部门办理情况等予以刊载,进一步提高了部门办理落实的积极性。

三、进一步搞好政治协商的建议

第一,真正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一方面,党委要重视。进一步落实“三在前、三在先”的原则,切实把政治协商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加以部署和推进,规范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拓展协商的领域,明晰协商范围,主动提出协商课题,减少“临时协商、事后协商”,实现“要我协商”到“我要协商”的转变。另一方面,政协要主动。在每年年初谋划全年工作时,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和需要,拟定协商议题,主动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汇报,深入交换看法,取得一致意见。

第二,积极营造民主协商的良好氛围。协商民主最重要的是要创造一个讲真话、讲实话、甚至讲不同意见话的良好氛围。作为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同志要有广开言路、广集众智、广求良策的宽大胸怀,坦诚交换意见,平等交流想法,勇于接受批评和建议,这样才便于委员把真实的意见和看法发表出来。作为政协组织要鼓励委员,特别是民主党派、工商联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例会上发表意见,调动委员的积极性,保护委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努力促进协商成果的转化落实。落实是促进政治协商成果转化的关键环节。政治协商是一个过程,而真正发挥政治协商作用的,是委员所提合理化意见建议能否得到采用和落实,成为党政决策的重要参考。因此,要建立健全协商成果的落实反馈机制,对在政治协商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党政部门要认真研究,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政协;政协组织也要注重协商意见的跟踪反馈,通过多种形式促进协商成果的吸收和采纳。这样既有利于激发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也有利于政治协商活动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