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案
信息来源:扬中政协 发布时间:2014-12-15 15:49:00 浏览次数:1461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尤其是2008年我市开展国家生态市创建以来,致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制定了《扬中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明确森林公园、重要湿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农业产业园等保护区域(占市域面积的23.4%)。2008年以来,市财政环保投入年均增幅达35.46%,高出GDP平均增幅18个百分点。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完善基础设施,开展综合整治,推进节能减排,加强环境监管,城乡生态持续优化,环境面貌显著改观。全市4镇1街道全部建成国家生态镇,开发区建成省级生态工业园区。2012年5月,我市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市考核验收,今年5月正式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面对成绩,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的生态文明建设与人民群众的期盼与要求相比,与生态岛的目标定位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
一、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不足与问题
1、部分水体污染严重。城区生活污水收集不到位,雨污分流不彻底,部分污水随雨水流入河道,明珠湾、扬子河等一些河港时常发黑发臭,市民反映强烈。一些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后生活污水没有收集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大都直接或间接排入通江河港。少数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运行不正常,甚至不运行,未能发挥应有的效用。部分乡镇工业园区污水集中治理设施滞后,少数企业向周边水体偷排污水。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农户普遍存在农药化肥过量使用现象。对通江河港水质监测显示,氨氮含量普遍超标,最高的新坝大港超标达3.86倍。因秸秆禁烧,一些农民将农作物秸秆直接抛入河中,平时向河里倾倒建筑、生活垃圾,阻塞河道。有些通江河港清淤不到位,非骨干河道水系不畅,与长江水交换频次不够。电镀企业废水排放污染水体严重,加之扬中河网密布,一处污染源经由河道扩散,对非点源水面的污染也极为严重。
2、大气环境质量堪忧。市环境监测站的监测结果显示,2014年1—6月份,我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率仅为50.95%,与我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的空气优良率目标值62%,相差11个百分点。造成我市大气污染的主要内因:①项目拆迁、道路施工、渣土车运输过程中的抛、撒、滴、漏所形成的扬尘污染日益加剧。②随着城乡居民汽车保有量的逐年增加,机动车尾气污染日趋严重。一些老旧车辆和高污染车辆,排放大量有害气体,造成城市空气中的柴油污染,道路通行状况加剧了机动车排气造成的空气污染。③餐饮业油烟污染较重。部分餐馆配备的油烟净化处理设施装而不用。路边街头的烧烤,加剧了污染传布。④江边倾倒、焚烧垃圾现象时有发生。⑤农村秸秆焚烧屡禁不止。
3、生态绿岛建设差距较大。①村庄林地破坏严重。原森林覆盖率较高的老自然埭因项目建设、房屋拆迁、土地复垦等消失殆尽。新的农村居民点绿化覆盖率低。沿江林地屡被占用,大片林地变成厂房、码头、观光农业园区、休闲娱乐园。②江滩湿地屡遭破坏。一些部门为向上争取资金和用地指标,包装农业项目,导致江滩上鱼塘遍地开花,造成湿地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③我市目前尚无正规的公路绿化管养队伍,部分公路绿化因管养成本大、资金落实不到位,基本处于失管状态。238、231省道沿线村庄密集,私开道口现象较为普遍。
4、生态规划系统性不强、行政执法失之偏软。我市现有的生态红线规划是2013年省政府确定的,我市的生态文明规划目前还处于论证阶段,尚未通过。由于历史的原因以及认识上的局限,我市的生态规划制定远远落后于各类单项规划,导致很多单项规划在制定之初,仅考虑了其自身要求,对单项规划在整个生态体系中的定位缺乏考量,在执行过程中甚至相互矛盾,生态规划与各类单项规划不协调。如我市的江滩,被不同的单项规划分别定位为湿地、林地甚至农业产业园区。针对我市的偷排、偷放、扬尘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行政执法部门还存在监管不到位,查处打击不力等问题。
二、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
1、深化城乡水环境整治。一是要加强生活污水的处理力度。对城区污水的治理,市政府每年要列出重点整治片区和整治工程,将之列入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十件实事,坚持数年,直到彻底改变城区水污染问题。要继续加大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大力推进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对已建工程要组织竣工验收,对达不到设计要求和功能的工程要返工,确保已建设施的使用效率。同时,对破损、短路的管网要认真组织清查并修复,保证污水管网畅通,提高污水浓度和收集率。各镇、村的污水处理设施要尽快投入正常运行,减少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对非规划居民点、老自然埭产生的污水,要因地制宜、大力推广分散式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通过培养微生物的方式进行污水净化。二是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户每年正常在治虫方面的农药花费在250—300元/亩之间,建议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将农户每年103元/亩的农资补贴统一收缴为植保绿保专项资金,引导扶持专业化的植保队伍统一从事病虫害防治工作,这样的连片统一治虫不仅减少了农药使用量,提高了防治效果,还能有效减轻农民负担。同时,要加大宣传管理力度,将我市的农业病虫害情况向农户进行宣传,对镇、村组农业植保员、技术员加强管理,督促他们及时发布各类病虫害防治信息,对外来推销农药人员进行严厉打击。三是抓好水系畅通工程。做好城乡水系规划,对骨干河港及其支流开展清淤和河道整治,列出详细的整治计划,逐年予以解决。同时,对已治理的大量农村河道,要严格落实农村公共服务“八位一体”运行维护机制相关考核要求,实行农村河道保洁长效管理,防止出现边治理边污染、边清障边设障、边整治边失控的现象。针对农村二三级河道闸口不开导致的内河不畅,市水农部门要通盘控制,监管和指导乡镇水农站及村级水管员增加长江与内河水质的交换频次,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主要河港通江大闸、二三级河道闸口及时开闸通水,贯通城乡河道,促进水系流通,提高河水自净能力。四是加快推进金属表面处理中心对已开展的电镀行业的提标改造工程,进一步优化整治方案,督促各中心加快实施。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有序推进整治工作,对整治企业,加密现场监察、监测,发现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的从重从快严肃处理,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实行长效监管。要合理污染企业布局,完善排污许可制度,排污许可以总量控制为前提,并随季节加以调整。
2、继续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一是做好前期规划准备,设计行之有效的拆迁模式,一些工程要避免同时开工,以免形成集聚扬尘效应,实现城市体系的微重建。二是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目标,加大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和建筑工地“环保公示牌”制度,推行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项目经理负责制。认真落实渣土运输管理各项规定,杜绝渣土车带泥上路和抛撒滴漏等现象发生。三是积极开展企业提标改造工程。制定计划,逐年淘汰10吨以下燃煤锅炉,以油、气、电等清洁能源替代燃煤;加大对工业企业废气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大对餐饮企业的监管,确保油烟净化装置正常使用,同时,要监督小餐馆做好油污分离工作,杜绝直接将油污排入下水道行为。四是政策引导,立项支持,推进主要农作物秸秆资源的综合利用。先进行局部试点,待成功后再在面上铺开。五是大力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城乡公交体系建设。将公共交通系统与城市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进行统筹规划,加大资金投入,落实资金拨付,提高城乡公路等级,建立完善的覆盖城乡的公交系统。加快完善城乡公共自行车网点,改善城乡步行环境,引导市民绿色、低碳、环保出行。继续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建立公安、交通、环保联动机制,加强执法,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
3、大力实施生态绿岛工程。一是在干线公路绿化管养上,要严格执行我市干线公路管养移交办法,明确在干线公路绿化养护期满验收合格后,交由专业管养单位管养,确保建、管、养并重,以管养为主。二是积极推进林业发展。国土部门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明确的林业用地范围,明确森林覆盖率建设指标,林业用地要划定到具体的地块,严禁任何项目侵占。要挖掘拓展造林空间,采取扩建绿地、整治裸地、造园增绿、拆违建绿、见缝插绿、垂直挂绿等措施,全方位、多渠道增加城市绿化量。充分利用河渠、道路等资源见缝插绿,对复垦和整理出的土地要及时增绿补绿,同时强化森林抚育管理。三是加强江滩湿地保护。江滩湿地是水禽、鱼虾等生物的天然栖息地,要避免盲目开发对其造成的破坏。要严格限制江滩鱼塘遍地开挖,更不能为解决土地紧张,包装项目向上争取资金,对江滩湿地过度开发。四是推进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步伐,落实村庄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构建宜人环境和宜居生态。
4、科学制定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要树立全局观念,综合考虑经济、社会、人口与环境等各种要素的配置,抓紧颁布实施《扬中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按照国家、省、镇江市功能区规划的定位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明确开发方向、重点、强度和秩序。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要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推进各地区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发展,构建科学合理、协调一体的城市化格局、三产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要严守生态红线,继续推进“三集”发展,严控建设用地规模,按照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严格环境准入,按照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严格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布局的环境监管。
5、加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一是建立目标责任机制。认真分解细化相关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各部门应根据全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职能,明确总体目标和年度实施方案,认真细化分解各项目标任务,确保任务完成。环保部门要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加大监测频次和检查力度。对环保违法刑事案件一经查出严肃办理,增强社会震慑效应。二是完善考核监督机制。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健全环境责任追究制,增加生态文明建设在年度责任制考核中的比重。三是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循环经济、节能减排项目、绿色创建奖励补助制度,建立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建立饮用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和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等。四是建立公众参与机制。要强化社会监督,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管理、企业环境行为等信息,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涉及公众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要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接受舆论监督。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生态环保意识,改变路边焚烧、毁绿种菜、随地吐痰、乱丢乱扔、私搭乱建等生活陋习。
6、加大资金投入,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一是要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市财政要不断加大对环境治理、保护的投入力度,将环保投资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积极发挥市级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投入机制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加大财政向生态文明建设的倾斜力度,确保生态文明投入资金增幅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二是要以市场化投入为重点。树立生态经济理念,将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相结合,大力发展生态产业。要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根据“污染者付费、治污者受益”的原则,引导鼓励各类社会资本进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领域。三是要以多渠道投入为特色。千方百计争取生态旅游、环保治理、生态示范工程、旅游业发展等专项资金,争取住建、水利、交通包括水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工程项目,并集中使用配套资金,发挥各类资金的集聚效应,更多地增加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