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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苏书记对《关于将城区居民小区纳入社区统一管理的建议》作出批示

信息来源:扬中政协      发布时间:2011-10-14 17:31:00   浏览次数:1123
 8 月 24 日 ,凌苏书记在市政协社情民意 《关于将城区居民小区纳入社区统一管理的建议》上作出批示: 请谢市长牵头研究落实。

目前,我市城区大多数居民小区未纳入社 区的统一管理,长期处于失管状态。据调查 ,目前未移交社区管理的居民小区(含单位住建楼)共有 255 个,分布在城区 17 个社区和城郊村。其中有物管的 72 个,占 28.3% ,且大多只提供保洁服务;无物管的 183 个,占 71.1% 。管 理的缺失导致这些小区卫生环境脏、乱、差, 社会治安混乱,居民服务需求得不到满足,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等问题,不仅影响居民日常生活,而且还有碍社区乃至整个城市形象的提升。为此,市政协城乡委建议:

1、 实行属地管理。由三茅镇社区工委负责牵头,各小区开发商和相关单位共同做好移交对接工作,将所有居民小区纳入所属社区居委会统一管理,同时要构建社区综合管理网络和服务队伍,着力提高社区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2、 完善基础设施。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竣工验收标准,督促小区开发商搞好居民小区的基础设施配套,为做好小区管理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3、 加大经费投入。按照镇江市政府办【 2009 】 93 号《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认真落实“费随事转”政策,将社区工作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4、 加强物业管理。根据镇江市政府【 2009 】 139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尽快制定完善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意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实行规范管理,并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为居民所接受的物管收费标准和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