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苏书记对《发生交通违章交警部门应及时告知》作出批示
信息来源:扬中政协 发布时间:2011-10-14 10:28:00 浏览次数:1104
8 月 24 日 ,凌苏书记在市政协社情民意 《发生交通违章交警部门应及时告知》上作出批示: 张市长阅处。
由于我市私家车数量迅速增长,每年新培训的驾驶员不断增多,导致交通违章现象频频发生。目前,我市交通违章信息主要是通过邮寄信函、打咨询电话和在网上查询的方式获得。许多司机反映,他们都是到了年检或是专门查询时才知道违章处罚情况。由于没能及时得到告知,导致一些车辆一年内发生几十起违章而不知情,有些在同一地点出现多次违章也不知道什么原因。这既不利于减少违章行为,改善交通秩序,又给车主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针对上述问题, 张孝明委员 建议:
1 、交警部门应在第一时间以手机短信的方式主动告知车主违章情况。内容应包括:交通违章的事实;处理理由和依据;当事人违章处理程序;缴纳罚款数额以及接受处理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
2 、对违章次数较多的驾驶员,交警部门要建立约谈机制,当面告知违章的情况和原因以及在今后需要注意的事项等。
3 、建立网上缴纳罚款服务系统,使驾驶员上网查询到违章情况后,能够通过网络自助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