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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苏书记对《关于加强机动车夜间行车灯光使用管理的建议》作出批示

信息来源:扬中政协      发布时间:2012-01-17 10:34:00   浏览次数:1097
10月25日,凌苏书记在市政协社情民意《关于加强机动车夜间行车灯光使用管理的建议》上作出批示: 请张市长阅。

目前,全市正在开展争创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市文明交通宣传月也于 9 月 25 日正式启动。维护道路安全畅通,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是每个市民应尽的义务。但有相当部分司机文明驾车意识薄弱,特别是一些驾驶人员在夜间行 车灯光使用极不规范,喜欢长时间开远光灯 ,有的甚至装个氙气灯招摇过市,强光直射对方司机眼睛,造成眼前一片漆黑,形成局部盲区,很难看清路面及行人的情况,极易造成交通事故。为此,姚毅委员建议:

1 、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在驾驶员培训过程中要强化正确使用汽车灯光知识的学习和考核,增强正确使用灯光的意识。

2 、在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中把规范使用汽车灯光的要求纳入宣传内容,提高广大驾驶员文明驾车的自觉性。

3 、交警部门要加强管理。在夜间执勤的交巡警一旦发现不正确使用灯光的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在车辆年检时,对私自改装氙气灯的要规定车主整改到位后方可参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