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苏书记对《加强非机动车规范管理优化城市交通秩序》作出批示
信息来源:扬中政协 发布时间:2012-01-17 10:35:00 浏览次数:1101
10月25日,凌苏书记在市政协社情民意《加强非机动车规范管理 优化城市交通秩序》上作出批示:请张刘苟市长阅研、落实。
市文明城市寻访团交通组在前阶段不定期巡查城区主要干道、路口的交通秩序情况时发现,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不各行其道现象严重,平均每个路口半小时内闯红灯 8 次,最高达 22 次,不各行其道 5 次,最高达 20 次。漫步扬中街头,非机动车抢占机动车道行驶现象比比皆是,有些更是对红灯等禁行标志熟视无睹。这些不文明的交通行为,不仅带来了交通安全隐患,更阻碍着我市文明城市创建的步伐。为此,蒋丰庆委员建议:
1 、加强交通法律法规宣传。交警部门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对我市市民进行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教育,让市民知晓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对交通安全的认知。宣传部门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通过组织一系列喜闻乐见的活动,让群众参与其中,以起到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升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
2 、完善交通标志标识。交通管理要上档次、上水平,交通标识的设置尤为重要。相关部门要对我市的交通标志标识进行一次彻底的摸底检查,对设置不合理、不完善、不具体的,要及时调整和完善。图文标识最好能与国际接轨,使用中英文对照指示,便于外国人辨识。
3 、健全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创新管理服务方法。要出台我市非机动车规范管理办法,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要不断创新管理服务方式,加大对非机动车的管理力度,及时纠正非机动车违章行为并加强对违章人的批评教育。要充分发挥城区各主要交通要道口交通协管员的作用,让其真正起到管理和引导作用。此外,要借鉴外地先进地区城市管理经验,不断探索适合我市城市交通管理的方式和手段,逐步培养市民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自觉遵守交通法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