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乾贵书记对《关于规范零售药店“坐堂行医”行为的建议》作出批示
信息来源:扬中政协 发布时间:2014-09-26 16:41:00 浏览次数:1406
9月12日,孙乾贵书记在市政协社情民意《关于规范零售药店“坐堂行医”行为的建议》上作出批示:请蔡市长阅研。
目前,我市有很多零售药店都有“坐堂医”,尤其是冬令进补时期,生意更为红火,但这些“坐堂医”大多未经批准,鱼龙混杂。卫生部门一直以来以无证行医对其进行处置,但因查处难度较大,非法“坐堂行医”屡禁不止。此外,大部分的“坐堂医”除领取药店给予的一定数量基本工资外,还从药费中拿提成,这种情况下难免出现多开药、开贵药的现象,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家鼓励零售药店提供中医坐堂诊疗服务,但药店‘坐堂’仅限于中医,且药房须预先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坐堂中医须取得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并从事中医诊疗5年以上。零售药店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未取得中医坐堂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属于非法行医”之规定,为此,市政协委员郭伟英建议:
1、明确监管部门,尽快开展市场调查,全面掌握我市零售药店“坐堂医”的规模、数量、人员资质等基本情况,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管理办法,明确开设中医坐堂的审批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限定中医坐堂所提供中药服务的范围,并设立公众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2、在我市设立中医行业协会,由协会对每一家中药店和中医师进行登记备案,并对违规行为,进行累计积分,积分超过范围,取消其行医资格证,且终身不得从事中医诊疗服务。
3、卫生部门要对药店“坐堂”行为加强日常监管,有效规范有证单位的执业行为和业务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坐堂”,营造公平有序安全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