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副市长朱建强对《关于对街头保健食品销售加强监管的建议》作出批示
信息来源:扬中政协 发布时间:2017-06-27 09:59:00 浏览次数:20273
6月21日,市委常委、副市长朱建强在市政协社情民意《关于对街头保健食品销售加强监管的建议》上作出批示:请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阅研。
近期,经常可以在街头巷尾的一些小集市上看到这样的场景:市民排起长队免费领取鸡蛋、毛巾、肥皂等小礼品。现场还有“中医”专家讲课,为市民提供免费体检、义诊等服务。最后,再向市民推销有“权威证明”的保健食品。这种街头保健食品销售主要吸引中老年群体,利用许多中老年人贪小便宜和渴望健康的心理。此类保健食品展销会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未经许可,非法经营。保健食品经营者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未经许可或在许可地点以外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二是兜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不能提供所售保健食品的资质证明文件及产品合格证明材料。三是虚假宣传,夸大宣传。为了增加宣传的可信度,往往借所谓的“专家”之口,虚假夸大其销售的保健食品的功效。为此,市政协委员顾俊建议:
1、加强监管,规范经营。严格食品经营的许可审查,督促保健食品经营者及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许可一地一证原则。加强对街头保健食品销售的日常监管,对组织保健食品营销活动的经营者,要严格资质审查,并登记备案。
2、部门协作,合力共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互通信息,部门联动,联合打击。对保健食品销售中的非法营销、虚假宣传、兜售假冒伪劣等行为,市场监管、物价、公安等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进行处理。
3、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防范意识。利用电视电台专栏、健康养生网站专题、公益广告、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加强对中老年人群的宣传引导,普及保健食品相关知识,还原保健食品真实功效;发布消费警示,曝光典型案例,揭露讲座促销真相,引导广大群众理性购买保健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