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环岛江堤公路限高 设施管理的建议
信息来源:扬中政协 发布时间:2017-07-25 10:02:00 浏览次数:1407
扬中环岛江堤公路全长120余公里,被誉为扬中的生命线、经济线和旅游线。为切实加强环岛江堤公路管理,提高江堤公路使用寿命,主管部门采取“限高、限宽、限载”等措施,阻止一些大型重载车辆上堤行驶,有力保障了江堤公路的安全通行。
近期,通过实地调查了解到,我市江堤公路限高设施在实际使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限高设施高度不一。除西来桥外,其余49处,限高2米的33处,限高2.2米的7处,限高2.5米的5处,限高2.6米的2处,无限高数值的2处。根据《扬中市环岛江堤公路管理办法》第13条的规定:“在环岛江堤公路上行驶的车辆限制高度为2米”,而目前的限高设施无统一标准。二是限制的实际高度与标注高度不尽一致。近年来,由于部分江堤公路修缮,导致路面高度有升有降,而原先设置的限高设施并未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导致标注的限高与实际高度不一致。调查发现,现有的49处限高设施中,标注限高2米,而实际低于2米的1处,高于2米的32处;标注限高2.2米,而实际低于2.2米的5处,高于2.5米的5处。限高设施实际高度与标注限高的不一致,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车辆的通行。三是限高设施开启、关闭状态不一。目前,限高设施处于开启状态的有24处,处于关闭状态的有25处。四是限高设施数值标注不全。其中有数值标注的47处,无限高数值标注的2处。五是限高设施损坏程度不一。限高设施完好,或较为完好的37处,存在不同程度损坏的12处。为此,市政协委员吴荣凤建议:
1、统一标准,规范管理。对实际高度与标注高度不一致的限高设施要尽快调整到位。环岛江堤公路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扬中实际,在限高设施的高宽、材质、式样、活动装置等方面,制定一个地方上的统一标准,既便于管理,又有助于保持设施整体美观。
2、落实制度,长效管理。对限高设施无数值标注的要尽快标注。对破损的限高设施要及时修缮,对锈迹部件要进行出新,以适应全域旅游工作,打造环岛新气象。要落实安全管理、维修养护等制度,在各限高设施上公布监督维修电话,定期对限高设施进行巡查和维护。同时,要严厉打击恶意损坏限高设施的行为。
3、加大投入,创新管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推广使用升降式限高设施,便于工程救险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和办理过相关手续的大型车辆通行。要创新管理方式,引入“互联网+”的概念,尝试采用智能高科技手段加强对限高设施的管理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