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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扬中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扬中政协   发布时间:2015-02-09 14:41:00   浏览次数:1307
——2015年1月13日在政协扬中市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审议稿)
黄成刚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受政协扬中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提案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以提案形式建诤言、献良策,共提交提案186件,其中,委员联名提案27件,经审查立案185件。这些提案中,属于经济建设方面的28件,占15.1%;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66件,占35.7%;科教文卫方面的33件,占17.8%;农村工作、水利建设、政法民政和社会保障方面的49件,占26.5%;其他方面的9件,占4.9%。根据职责分工、归口办理原则,立案提案分别送交41家单位研究办理,截止当年10月底已全部办复。从办理情况看,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基本解决或已有明确的工作方案并正在组织实施的有104件,占56.2%;已列为计划、正在做前期准备,即将组织实施的有73件,占39.5%;受客观条件制约暂时无法办到,有待今后积极创造条件解决的有8件,占4.3%。从反馈情况看,委员对办理工作满意的183件,占98.9%,基本满意的2件,占1.1%。

                      二

九届三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有较强的针对性、建设性和可行性,发挥了政协提案在促进党委、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聚焦经济建设,献科学发展之计。董三明、孙莲瑾、张效宁、秦桂兰等委员分别提出的“为园区外规模骨干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引导企业促转型、促发展”、“重视传统产业,扶持本土经济发展”、“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提案,在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转型升级、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中得到体现。朱冬宏、陶道福等委员从不同角度提出的“以‘后园博’效应为契机,实施整岛旅游业一体化开发”、“利用园博园地理环境,打造扬中人自己的旅游圣地”等提案,市政府及旅游部门十分重视,多次召开“后园博”时代发展座谈会,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先后举办了纪念“4·22”地球日、第十一届中国扬中河豚节以及郁金香展、菊花展、灯展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园博园挂牌成为南京中山植物园分园。同时,编制完成《扬中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扬中特色的旅游产业发展之路。姚阳、彭全胜等委员围绕当前新常态下出现的金融风险等问题提出的“加快建设民间投融资体系”、“加强实体经济运营质量监管”、“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预警和会商机制”等提案,市政府、市发改经信委在工作中积极吸纳、强力推进。范选华委员的“加快发展城市经济”、童忠林等5位委员的“推进一镇一园(农业)生态兴市”、赵晓萍委员的“建立重大项目帮办制度”、蔡拥军委员的“将行政审批项目完全移至行政中心审批办理”等提案,均被有关部门采纳或作为完善工作思路的重要参考。

二、围绕城乡建设,建统筹发展之言。刘建军、吴蓉梅等委员的“旧城改造与城市交通同规划”、王天委员的“加快城市交通管理,改善市民出行环境”、朱美玲委员的“优化市区交通环境”、于德跃委员的“加强市区机动车停放管理”等提案,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采纳。同时以“四城同创”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排查城区停车及车流情况,科学设置临时停车泊位,合理划出道路停车位1000余个,有效缓解了停车压力。吴会友、郭伟英等委员分别提出的“加快河港环境整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内河整治”等提案,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出台了《关于建立农村公共服务“八位一体”运行维护机制的实施意见》,安排市镇两级财政保障资金,加大了对农村水环境整治的力度。朱鸿钧委员的“消除市区占道经营状况”的建议,市城管部门结合创卫工作进行网格化管理,把城区划成7个网格,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居春霞委员提出的“加快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改善市区骨干河港水质”、顾国祥委员提出的“建设三茅大港风光带”、陈建华委员提出的“238省道西来桥段设立交通信号灯”等提案,在有关部门的积极推进下,有的得到了很好的解决,有的正在分步实施。

三、关注社会事业,谋全面发展之策。朱根宝、王小妹、张效宁等3位委员关于“加快构建全市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议,市文广体局认真对待,优先落实器材管理资金,组建市镇村三级管理网络,严把新建场地关,及时更新健身器材,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发展。顾俊委员提出的“加强民办幼儿园监管,完善学前教育体系”的建议,市教育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民办幼儿园保教队伍建设,建立公办幼儿园对口帮扶机制,实施统一监管。黄澄清委员关于“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的建议,市卫生局结合我市实际,科学制定培养规划,加大人才招聘力度,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马爱蓉委员关于“对大重病实行二次报销”的建议,市人社部门在多次调研并与相关部门沟通的基础上,于2014年4月出台了《扬中市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此项政策有效减轻了参保居民大额医疗费用压力,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李波委员关于“拆迁户子女就读问题”、奚一琴委员关于“设立城市小型图书吧”、方云委员关于“加大我市人才招引力度”、姚毅委员关于“加强我市古桥保护”等建议,均被有关部门吸收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

四、突出民生改善,尽和谐发展之力。针对姚中庆委员提出的“改造我市自来水制水工艺”的提案,市住建部门组织扬中金州水务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去无锡等地考察学习,实地了解先进生产工艺,做好我市自来水扩容和深度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早日让我市市民喝上“深度处理的自来水”。裴军委员提出的“加大环境污染整治力度”的建议,市环保部门认真落实,开展了金属表面处理行业专项整治等系列行动,关停了一些污染严重企业,并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姜爱明委员提出的“实施村(社区)居家养老规范化管理”的建议,市民政部门出台了《扬中市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和等级评定细则》,进一步统一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针对薛为委员提出的“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提案,市农委加快扶持草绳编织加工产业发展,积极探索秸秆板材、秸秆饲料、秸秆林地果园覆草等技术,不断拓宽我市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姚月萍委员提出的“加快安置房建设”、王月娥委员提出的“规范广场舞管理”、金国军委员提出的“方便我市居民在镇江区域就医”、吴会友委员提出的“倡导文明祭祀,延续文明传承”、郭小平委员提出的“加快老圩埭土地利用”、常三五委员提出的“加强城区养犬管理”等一批事关民生的提案,在相关部门的积极努力下,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和推进。

                       三

一年来,市政协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始终坚持提案工作方针,在坚持质量、提高时效、增强实效上积极探索,努力实践,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加强提案工作领导,增强提案办理合力。市委、市政府积极支持政协运用提案履行职能。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强调,要通过高质量的办理促进政府工作。分管副市长对8件重点提案分别阅批,并对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承办单位在提案交办后,立即启动办理程序,研究办理方案,完善“有分管领导、有工作制度、有专人办理、有责任目标”的办理制度,确保了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协始终把提案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来抓。主席会议及时将提案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纳入调研、协商和视察课题,实现了调研、协商、视察与提案办理的有机结合;常委会议专门听取市政府关于九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

二、夯实提案工作基础,着力提高建言质量。市政协坚持把提高提案质量作为强源头、夯基础的首要任务。一是搭建知情服务平台。通过政协网站介绍提案基础知识,宣传优秀提案作用,引导委员确立精品理念。通过寄送学习资料、实地视察、专题调研、情况通报、对口联系等方式,帮助委员知情晓政,奠定提高提案质量的基础。二是广泛开展征集活动。在《扬中快报》、政协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集选题线索,拓展提案信息渠道。结合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部署,通过政协专委会、办公室征求各部门意见,归纳整理后,在政协全委会召开前一个多月,向全体委员印发《提案征集信》、《提案撰写选题参考》。同时,发动委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围绕“党委所想、政府所能、群众所盼”积极撰写提案。三是严把审查立案关。全会期间,提案委对收到的提案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执行立案标准,形成提案初步审查报告。对1件不予立案的提案,在与提案人沟通后作出妥善处理;对一些表述不明、建议笼统的提案,要求修改完善后再予立案,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

三、狠抓重要环节,不断增强办理实效。市政协常委会始终坚持抓好办理过程中的几个重要环节,力促提案办理落实到位。一是重视提案协商办理。把协商办理作为提升办理成效的重要抓手,提案交办后,提案委加强与承办单位联系,通过电话联系、走访察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办理情况、提出相关建议;加强与市政府办的配合协作,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查,互通信息,确保办理工作有序开展。承办单位加强与提案人的沟通联系,强化“办前、办中、办后”三沟通,努力达成共识,推动问题解决。二是督办重点提案。对主席会议确定的重点提案,实行政府领导领办、政协督办、提案人参与办理等方式,加大督查推进力度,有效发挥了重点提案在办理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去年,还组织部分委员和提案人对住建局承办的关于“逐步解决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污染水体问题”、“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天然气管网建设”两件重点提案开展视察,委员们充分肯定了提案办理成效,并就进一步加强提案建议的落实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开展提案办理评议。城管局承办的提案数量较多,办理难度大。提案办结后,组织部分委员和提案人对城管局提案办理工作进行评议,委员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就进一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四是扩大办理工作宣传。选择一批社会关注度高、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提案及办理情况,通过《扬中快报》、政协网站向社会公开,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四、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推进工作创新。市政协常委会紧扣时事,注重挖掘提案内涵,努力拓展提案工作领域,不断推动提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一是制定相关制度。为主动顺应提案工作面临的新要求,市政协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关于创新提案工作机制、增强提案办理实效的意见》,推出了提升提案质量、增强办理实效、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的创新举措。同时,制定了《扬中市政协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明确了重点提案的立案标准、遴选程序、督办形式,强化了对重点提案的办理考核。二是创新办理方式。去年,市政协着重抓好提案承办重点单位的办理工作。提案委会同市政府办,先后赴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规划局、国土局等承办单位督查调研,帮助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同时,关注B类提案的跟踪办理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政协提案办理“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各承办单位在办好2014年度提案的同时,对九届一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办理工作进行“回头看”,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督办,取得明显效果。

一年来,九届三次会议的提案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形势发展的要求和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少数提案因知情、调研不够,质量不高;个别承办单位对一些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没有认真研究解决措施,过多强调客观原因,存在消极、被动、应付办理的现象;少数承办单位答复内容空泛,缺乏针对性、可行性;有些承办单位办理落实工作缺乏长效机制等等。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研究和切实改进。

各位委员、同志们,政协提案工作正面临着新形势、新要求,我们要按照市政协的工作部署,关注民生、反映民意,勇于探索、扎实工作,不断提升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推进“最美扬中”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