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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建议

信息来源:扬中政协      发布时间:2010-09-27 17:30:00   浏览次数:1373
为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市政协开展了专题调研,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基本情况

6月1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现场推进会,对今年的复垦任务和完成07、08年遗留项目进行了动员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自推进会以来,各镇区和相关部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迅速有力,在前期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抓好任务的分解落实,明确工作责任。镇区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每周召开督查会,抓进度,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还亲自上门协调解决。各项目所在村积极行动,在气温高,清理附着物难度大的情况下,起早贪黑,全力以赴,耐心做好群众工作,有的村还组织村干部清理附着物。市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抓督查、抓推进。由于力度大、行动快,成效比较明显。截止8月中旬,今年确定的挂钩项目多数已完成附着物和搬迁房屋的测算,有的已完成了评估和动迁,有的项目已进入平整阶段,油坊镇80%的地块已经基本完成。07、08年遗留项目,除新坝镇双新村、红联村,八桥镇长胜村,西来桥镇东来村,开发区东福村等少数项目存在一定的困难外,其他项目可望在9月底基本完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搬迁安置难度较大。我市未制定挂钩专项规划,不能享用年度挂钩专项指标;部分挂钩项目所在村因没有居民点,需划地建房的搬迁户在本村难以安置;有的村虽有居民点,但受土地利用规划限制,暂时又难以调整,安置也难以实施;特别是跨村组安置或到集镇安置的,需要征用土地,安置的成本比较大,搬迁户还要交纳基础设施配套费,造成了部分项目难以推进,影响了复垦的进度。

2、资金配套矛盾较多。07、08年挂钩项目复垦后可新增耕地796亩,按5万元/亩计算,应安排资金3980万元,按照项目完工报帐拨付90%的要求,应拨付3582万元。由于多数村未能按要求组织资料报帐或项目未完工,实际拨付资金为2615万元,尚差1365万元。今年的挂钩项目,计划新增耕地910亩,应拨付资金4550万元,而目前市财政首批下拨资金仅1000万元。今年实施的项目共需搬迁房屋514户,其中楼房107户,平房407户,需安置262户,搬迁的户数比往年有了大幅增加,有的要按照拆迁的标准进行补偿,而挂钩土地每亩只能形成3.3万元专项资金,如全部验收合格每亩还缺口1.7万元,需要财政补充。由于我市挂钩资金没有列入财政预算,市财政可调节的余地不大,加之验收合格的比例偏低,未能形成资金良性循环机制。目前,除新坝镇拆借资金、三茅镇准备调剂资金保证复垦外,其他各镇可调剂的资金有限,多数项目面临前期工作就绪或已启动,有的已达成补偿协议,却因资金不能及时配套跟进,造成一些项目搬迁难动手,机械难进场。

3、资金使用不够规范。我市的挂钩资金主要来源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而苏财建[2005]73号文件明确规定,该费用只能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省集中部分安排的项目。前不久,省国土厅、财政厅委托中介机构,就我市该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我市挂钩资金使用提出了疑问,目前还没有得到明确答复。对照文件要求,凡使用该项资金的工程项目均应进场招投标。而我市07、08年实施的项目都没有实行招投标。此外,在资金的使用上,还存在手续不健全,甚至挤占挪用的现象。

4、滚动发展机制尚未形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旨在通过统筹城乡建设用地,用农村建设用地的减少来弥补城镇建设用地的缺口,实现动态平衡,做到既保护耕地,又保障发展。当前,我市在挂钩工作中遵循的是谁复垦谁使用的原则,挂钩指标全部由各镇区自行使用,主要用于中小企业发展,没有能够形成复垦、增值、再复垦的积累机制。随着复垦资源越来越少,工作的难度将越来越大,在现有模式和财政状况下继续推进挂钩工作,资金保障将会越来越难,甚至难以为继。

5、部分村干部积极性不高。前两年,复垦项目中搬迁的房屋不多,难度相对较小,按照5万元/亩的补助标准,项目所在村或多或少能得到一定的经济利益,相对积极性较高。但随着复垦工作的逐年推进,工作量越来越大,各种矛盾越来越多,成本也越来越高,加之复垦资金的使用越来越规范,且缺乏相应的补偿机制,部分村感到在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后,既拿不到指标,又得不到经济利益,还要花钱搞安置,缺乏积极性。

三、几点建议

1、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土地是制约我市发展的最大瓶颈。加快推进土地复垦和增减挂钩,不仅可以腾出更多的建设用地空间,而且可以置换出宝贵的用地指标,是保障城乡建设和经济发展,破解用地瓶颈的重要途径。我市要把挂钩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持之以恒,长抓不懈。各镇区和相关村要树立大局意识,立足长远,着眼当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以赴,主动作为,确保在9月底前完成07、08年的复垦任务,并切实做好项目资金的报帐工作。对于今年的项目,抓的越早,就越主动,早一天完成验收,就能早一天使用指标。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召开推进会,建立周报制、旬报制,层层传递压力,确保全面完成。

2、要强化资金调度。国土部门要加大已挂牌项目土地出让规费的追缴力度,尤其是07、08年度挂钩指标使用单位相关规费的收缴,并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搞好结算。为确保完成07、08年挂钩任务,并通过省级验收,市政府可采取项目资金捆绑的办法,在对逐个项目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少数项目市财政可按5万元/亩的标准先行垫付,保证项目的实施,对未能通过省级验收的项目,所垫付的资金由市财政在年终与镇区结算财力时扣还,并由国土部门扣减相应的挂钩用地指标。今年确定的挂钩项目,有的因搬迁户多、附着物多,启动资金需求量大,项目首付资金需50%以上,否则补偿协议签订后会因补偿资金不兑现而无法实施。各镇区要克服依赖思想,想方设法筹集和调度资金,对市财政拨付的资金要进行统筹安排,根据项目实施的相关协议和进度拨付资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市财政应加大资金的调度力度,对已经签订附着物和房屋搬迁协议的项目,要会同镇区千方百计做好资金配套工作,确保项目早日启动。

3、要尽快解决安置难题。安置好搬迁户是推进挂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能不能及时完成搬迁,妥善安置好群众,直接关系到土地复垦的进度和成效。各镇区要结合新市镇建设和镇区实际,及早谋划,研究制定安置办法,拿出具体安置方案,想方设法通过多种途径解决群众安置问题。要加快安置方式的转变,对不符合划地安置条件的,要对照政策实行货币安置。对符合划地安置条件的,要出台优惠政策,通过宣传引导,使一部分人选择货币安置,也可通过宅基地换住房的办法进行安置;对要求划地安置的,要尽快规划安置小区,调整土地利用规划,落实好安置点。对确实不具备建房实力的贫困家庭,要加大帮扶力度,给予政策上的倾斜,采取特殊的措施和办法妥善安置,确保他们安居乐业。

各镇区对安置地的落实要从长计议,在制定年度挂钩规划时,提前安排此后一至两年涉及搬迁安置必须的地块,制定安置预案,并搞好基础设施建设,以确保项目顺利启动。

4、要规范资金使用。国土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就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能否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主动加强与省、市的沟通联系,争取理解和支持,解决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对于07、08年已实施的项目,要对照文件要求,尽快完善相关手续,使之符合文件规定。对今年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规范操作。各镇区财政、农经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和业务指导,确保手续完备,专款专用。

5、要建立滚动发展机制。挂钩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先期投入主要靠财政垫付,由于我市财政可调剂的余地有限,随着挂钩工作的深入推进,其难度会越来越大,如果资金得不到保障,挂钩工作将不可持续。对此,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及早谋划,充分利用挂钩政策,统筹使用挂钩指标,实现土地级差效益,逐步积累资金,建立滚动发展机制。要在每年复垦形成的新增用地指标中,统筹一定的比例,用于城区的开发建设,实现指标使用收益的最大化,并根据各镇统筹指标的数量,从土地增值收益中拿出一定的资金返还给镇区,专门用于镇区今后的挂钩工作,形成土地复垦、积累、再复垦的良性循环机制。

6、要强化指导服务。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强化业务指导。国土部门要充分发挥业务优势,经常深入基层,从立项开始,针对具体项目地块,加强技术指导,切实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并注重把好质量关,适时组织验收。当前,要着力抓好双新、红联、长胜、东福、东来等村项目的指导和技术处理,确保达到省验收的标准。规划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服务,做好相关规划的调整工作。农委、水农部门要抓好拆旧区土地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利用的指导工作。对应拆未拆户,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全力以赴,确保按时拆除。市法院要积极协助搞好已进入法律程序的房屋强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