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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堤顶公路维修管护工作的视察建议

信息来源:扬中政协   发布时间:2014-06-06 15:36:00   浏览次数:1434
堤顶公路是扬中人民的“生命线”,扬中发展的“经济线”、也是岛园城市的“生态线”,维修管护好堤顶公路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市的堤顶公路于2003年10月28日全线竣工通车,运行至今已有10余年。由于当初建设标准不高,原有沥青路面老化,车流量加大,重载车辆通行增多,路面损毁十分严重,群众反映强烈。广大政协委员也高度关注,近年来多位委员就堤顶公路维修工作提出提案。为此,3月27日,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冯锦跃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对全市环岛堤顶公路维修改造工程进行专题视察,委员们实地察看了在建工程和损毁较为严重路段,详细了解维修工程施工方案、工艺、后期管护以及进展情况,听取了相关部门工作介绍,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一、要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市政府对堤顶公路修复已经确立了分三期进行的方案。对在建的一期工程5段共计13.7公里的维修改造任务,市公路管理部门要按照既定的施工计划和方案,适时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在今年汛期来临之前全部完成,其余6公里局部病害路段小修保养也要同步结束。同时,对未列入一期工程且损坏较为严重的路段,要做好路面坑塘的修补工作,确保堤顶公路的安全畅通。此外,鉴于目前一期工程进展较为顺利,市公路管理部门要及早将二期工程提上日程,组织相关专家就施工材料、施工工艺等环节开展论证,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尽快报市政府研究,确保早日开工,力争二期工程在年底前竣工。

    二、要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一要提标升级。要按照“百年一遇”的防洪标准,提标改造堤顶公路,并根据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分段分步实施。对企业较多的园区损毁路段,要按照重型车辆的通行要求,采用混凝土浇筑路面;对沿江景观生态损毁路段,可采用沥青砼路面,并设置相应的限行、限载、限宽等设施;对堤身损毁路段,要先加固堤身,再修造公路。同时,对不同的路段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确定合理的建设方案,特别是在建有挡浪墙的路段,路面要确保一定的坡度,防止积水浸泡造成堤身和路基损坏。二要加强质量监管。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施工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全过程质量监管,严格工程标准,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堤顶公路维修工程质量过硬,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三要同步配套。对已经修复完工的路段,要及时做好路肩设置。市水农、园林部门要加强沿线绿化设计,同步做好绿化、美化工作,在苗木品种的选用上建议以石兰等常绿树种为主。

三、要加强道路监督管理。一要严格控制重载车辆通行。要通过加装监控探头等现代化手段,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在禁止重载车辆通行的路段,要实现监控探头全覆盖,不留死角。对确需使用重载车辆的沿江企业,要逐个制定解决方案,可通过改道通行、收取堤顶维修费用、发放车辆通行证、责令企业限时修复损毁路面等方式,实行刚性管理。二要逐步搬迁沿江砂石码头。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综合执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逐步搬迁已建的砂石码头,并严格控制新增砂石码头。三要加强堤顶公路巡查。建立健全堤顶公路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人员职责,加强工作考核,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四要建立堤顶公路维修基金。要按照“谁损坏,谁维修”的原则,探索建立向沿江企业、相关单位收取维修资金的办法,专门用于日常小修保养。

四、要增强部门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自身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公路部门作为堤顶公路建设主体,要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施工安全、优质、高效推进。市水农、园林部门要加强沟通,及早谋划,同步推进监控、禁限设施以及绿化等附属工程建设,并加强日常管护。市公安部门要切实做好堤顶公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加大对超限、超载车辆的整治和查处,严防重载车辆对堤顶公路造成“二次伤害”。市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调度,确保堤顶公路日常维护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市城投、交投公司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通过市场化运作确保二期、三期维修改造资金及时筹措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