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视察建议
信息来源:扬中政协 发布时间:2014-07-22 15:40:00 浏览次数:1419
7月15日,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就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专题视察。委员们听取了市行政服务中心有关情况通报,并就进一步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言献策。
一、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
2003年3月,我市在镇江地区首家成立行政服务中心,并于2006年在27个审批职能部门推行行政审批“三项集中”改革,即项目在中心集中办理、科室在中心集中办公、流程在中心集中办结,“一站式”审批和“一条龙”服务基本形成。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0个部门、4个服务机构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涉及各类审批(服务)事项158项。自成立以来,中心累计受理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38万余件,收取各类税费11亿元。2009年,在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过程中,市法制办对全市各部门权力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编制代码、流程图、权力节点、办事时限、法律依据、收费标准等权力要素,建立了权力项目库。目前,行权系统中单位47个,在用项目982个,挂起项目4151个,废止204个。建立健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并于2012年底以全省第一位次通过考核验收,系统建成运行以来总办件量13.6万件。2012年8月,开通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累计接听来电2.8万余个,受理话务业务1.9万件,回访市民满意率97.2%。加强管理和创新,通过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制度建设、大力推行一次性告知,在规范服务的同时,不断提升审批效能。加大对重大项目的服务力度。通过实行“绿色通道”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对全市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全程陪同、跟踪督办,节约审批时限40%以上。加大检查督促,市纪委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效能投诉分中心,市效能办、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物价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定期开展检查,通过行权网实现电子监察,并利用“12345”热线平台建立政务服务群众满意度第三方评价制度。
二、当前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门权力清单有待重新整理。目前,我市权力库中的事项为2009年确定,对照省、市建立权力清单制度的新要求和新标准有一定差距。同时,上下级部门、不同地区间在代码、名称、分类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需对全市所有部门的权力事项进行新一轮梳理,重新核实各部门权力事项及要素,建立新的权力清单制度。
2、行政服务中心功能弱化。首先,部门、项目集中度不高。中心成立之初,共有27个窗口298个项目进驻中心,目前仅剩20个窗口158个项目,窗口回归、项目回流现象较为突出。其次,审批授权不到位。目前,仅有工商、国税等少数窗口实现了审批人员窗口集中,审批权限窗口行使,多数窗口成为了“中转站”、“收发室”、“收银台”,项目衔接“两头跑”、行政审批“两头办”、规费减免“两头找”现象严重。有的热门项目保留在部门,冷门项目进驻到中心,造成后方审批“热热闹闹”,窗口服务“清锅冷灶”,甚至出现后方重新建设窗口的现象。再次,人员结构不尽合理。合同制、低学历人员比例偏高,女同志偏多,人员流动性较小,窗口被部门边缘化。第四,运行经费不足。每年资金缺口较大,通过向窗口部门收取窗口运行、建设费用进行弥补,不但严重制约了中心业务协调、监督管理职能的有效发挥,而且也不符合财务审计要求。
3、重点环节改革不到位。在优化审批流程、推进并联审批、网上审批、规范审批前置以及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等工作上还未有实质性突破。
4、热线协调督办能力不足。我市12345热线办为行政服务中心下属股级事业单位建制,在与网络单位的沟通协调、具体工单的交办督办上力度不足、难度较大。热线办未单独设立人员编制,除电信公司配备的7名话务员外,仅从中心抽调2名工作人员,人手紧张,压力较大。难点工单的催办、督办机制尚不健全,部分难点工单推进速度较慢,部分网络单位重视不够,工单办理拖拉、推诿,与群众事前、事后沟通不足,办件效果不佳。尤其是部分工单涉及的部门职能有交叉,最易形成扯皮现象,群众满意率不高。
5、政务服务体系不完善。按照省、镇江市有关文件要求,我市应建立包括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平台在内的“一办三平台”政务服务体系。但目前我市尚未成立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关于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建议
1、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提升项目库质量。结合省、镇江市“三统一”的工作要求,重新制定部门权力清单,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的程序、环节、过程和责任,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并实现每个权力事项的代码、名称、办事流程和服务指南等要素上下、左右的统一。同时,建立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动态管理权力清单。
2、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提升“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功能。按照“多快好省”的目标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多”就是审批服务项目多、功能齐;“快”就是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做到高效便民;“好”就是服务态度好,不断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省”就是底线收费,采取国民待遇,一视同仁。当前重点推进三项工作:一是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比对镇江及周边地区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及项目,结合我市实际,根据“能进则进、应进尽进、充分授权”的原则重新梳理和确认我市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和项目,并要求相关部门充分放权,真正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收费、一站式服务”。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窗口人员选调管理制度,把窗口视同基层一线挂职锻炼的岗位,窗口年度考评由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其目标管理奖由市财政按行政服务中心人员标准发放。三是保障基本运行经费。在保障中心现有人员和办公经费的同时,对涉及窗口日常运作、业务培训等费用财政应予以补贴,改变目前因经费不足而向部门收取窗口建设费,导致中心各项管理监督职能削弱的现状。
3、推进重点环节改革,提升审批服务质量。一是简化办事流程,实现联审会办。建立工商登记注册并联审批制度,实现“一窗受理、内部流转、信息共享、同步出证”;对基本建设项目实行联审会办,实现“联合踏勘、集中会审、一次交费、限时办结”。二是创新方式,推进电子政务。以镇江地区统一行权系统平台建设为契机,建立完善网上政务大厅,实现网上资料下载、网上审批。三是强化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加快培育中介市场和机构,打破垄断经营,实现充分市场竞争。同时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推行信用等级制度,建立退出机制,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行为。
4、改进热线服务机制,提升诉求处理能力。一方面,优化机构配置。按照“一办三平台”体系设置,建议将我市12345热线办升格为副科级公益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独设立编制。另一方面,完善难点工单交办督办机制。坚持难点工单月度交办例会制,推进实施现场督办制。针对部分工单涉及的部门职能有交叉,易扯皮现象,尽快制定出台有关职能部门交叉管理事项的分流处理意见,依规行事。
5、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尽快制定出台我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并按照时间进度和具体要求务实推进,积极构建“一办三平台”的政务服务体系和运作模式。同时,参照省政府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模式,建立以市政府办、编办、法制办、纪检监察、行政服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推进我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