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相关市场监管工作的视察建议
信息来源:扬中政协 发布时间:2014-09-26 15:46:00 浏览次数:1448
9月12日,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视察我市农贸市场、农资市场、钢材市场和服装市场监管工作。委员们实地察看了博联农商城、种子公司门市部以及在建服装城项目,听取了市工商管理部门情况通报,并就进一步加强相关市场监管工作建言献策。
一、相关市场监管工作的基本情况
1、农贸市场监管方面:目前,全市共有16个农贸市场,办理市场企业化登记10户,场内经营户2583户,涉及蔬菜、肉类、禽类、水产、豆制品和定型包装、散装、加工食品以及粮油等,全年成交额近20亿元。近年来,市工商部门突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主题,以市场卫生秩序和市场经营秩序整治为重点,不断更新监管理念,强化工作责任,通过建立和落实网格化监管机制、领导捆绑督查机制、统筹协调机制、经费投入机制等,切实强化市场监管执法,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第一责任,实现了市场基础设施、市场环境卫生、市场经营秩序的“三大提升”。今年以来,工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检查市场经营户2820余次,规范变更、新办营业执照758户,开展市场专项整治22次。
2、农资市场监管方面:重点监管种子、农药和肥料。一是加强农资经营主体资格监管。依托经济户口管理业务系统,结合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对全市现有111户农资经营户进行主体资格和经营情况的核查。二是狠抓农资监管责任制落实,与农资经营户签订责任状,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和义务。三是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引导农资经营户合法、守信经营。四是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开展定向和不定向抽检,并与农林、质监加强沟通,互通商品质量监测批次和品种。五是实施种子批销留样备案制度。从2005年起在镇江市范围内率先探索实施种子批销留样备案工作,对种子公司购进的水稻、小麦、油菜种子,在销售前采取抽取样本、登记备案、封存保管、取样种子发芽率备案等措施。六是加强市场巡查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行为。七是推广应用农资监管软件,强化溯源管理。
3、钢材、服装市场监管方面:主要依据职能审核其主体资格,同时通过巡查监管、年报验照等方式,动态了解生产经营情况。
虽然相关市场的监管总体形势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投资商将市场摊位和门面房产权卖给经营户,导致经营秩序混乱,也给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带来很大难度;二是行业管理缺失,市场开办者和市场内经营户对加强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三是市场服务中心在市场监管中职责不清,功能不强。
二、加强相关市场监管工作的建议
1、要主动作为,切实履行好行政监管职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市场监管的主体,要充分发挥自身实施行政监管的优势,牢固树立守土有责观念,不断强化干部思想教育,切实把相关市场的监管职责承担起来。要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特别是在人手少,任务重的情况下,要注重整合监管力量,合理调配监管人员,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实现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监管工作的全覆盖。要注重从实际出发,创新监管方式,如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变驻场制为巡查制等,不断提高监管实效。
2、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落实监管措施。①关于农贸市场监管: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始终保持市场巡查和食品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严格执法,有效治理出摊经营、占道经营和乱搭乱建,及时查处无证无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经营秩序。同时,要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职责,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其在市场物业管理、交易秩序、商品质量、消费者投诉等方面的第一责任。对博联农商城的卫生管理工作,在“创卫”结束以后,要由现在的代管模式转向由专门的物业公司负责管理。对集镇农贸市场,各镇政府要切实承担责任,做好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经营秩序维护、物业卫生管理等各项工作。②关于农资市场监管:要加强对农资经营主体资格的监管,建立一整套的监管制度,并真正落到实处。要加强对农资商品质量的监测,采取定向与不定向、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同时增加抽检批次和种类,最大限度发挥商品抽检作用。要继续坚持种子批销留样备案制度,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③关于钢材市场监管:要以现有两大钢材市场监管为重点,加大监管力度和抽查检测频次,坚决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钢材商品行为,进一步规范钢材市场经营秩序。同时,督促各钢材市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制度,确保钢材交易市场的规范有序。对其他小钢材经营户,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大主体资格和经营条件的审查,特别是城区主干道路两侧,影响市容市貌的非法经营户,一旦查实坚决予以取缔。④关于服装市场监管:要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引导和推动服装加工经营户实施整体搬迁。一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原有方案,促进相关优惠及扶持政策进一步落实,并向社会公开,激励和引导服装加工户主动搬迁;另一方面,要加大市场执法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市政府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市场搬迁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3、要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中的职责,形成联系协作、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避免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规划、住建部门要加强规划指导和政策调控,保障相关市场健康发展。商务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物价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常态化监管,突出对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品种的检查,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消防部门要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各市场主体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