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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我市宗教工作发展的视察建议

信息来源:扬中政协   发布时间:2017-07-05 16:05:00   浏览次数:27557
6月13日,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对我市宗教工作进行专题视察。委员们先后察看了老甸庙、新坝基督教堂、太平禅寺等宗教活动场所,听取了市民宗局、市佛教协会、市基督教三自会相关工作情况的通报。

从视察情况来看,近年来,宗教活动场所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建立,三级管理网络基本建成。通过整治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星级创建活动,防范利用宗教活动进行邪教渗透等工作,依法加强了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维护了我市的宗教和睦与社会稳定。

但视察中也发现,我市的宗教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1、宗教场所人才缺乏。佛教和基督教都普遍存在教职人员难找的现象。基督教“三自会”班子后备力量不足,聚会点现有教职人员文化程度偏低,年龄偏大。

2、太平广场二期改扩建工程进展缓慢。太平广场项目是2009年4月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实施的民生类工程项目,并得到了省宗教局的行政许可。一期工程已于2011年建成,二期改扩建工程虽然通过了规划设计、工程招投标,但至今仍未开工建设。信教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3、老甸庙原址重建工作陷于停滞。老甸庙佛教场所于2006年批准建设,因拆迁纠纷、迁址另建等问题,导致寺庙建设受阻,至今未能开工建设。受长期风蚀雨淋,部分建筑几成危房,存在较大的消防、安全隐患,亟待重建。

4、城区基督教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相对滞后。目前,我市城区共有基督教信教群众600余人,仅三茅街道设有一个合法聚会点。因扬子新村拆迁,该聚会点暂时在春柳南路租用了两间车库作为活动场地,但房屋空间有限,仅能容纳60余人。加之外来打工人员和农村信教群众不断向城区涌入,现有聚会点远不能满足信众的日常活动需求。

针对上述问题,委员们建议:

一、  进一步提高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深刻变革的重要时期,社会结构和社会格局复杂多变,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涉及宗教因素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宗教极端势力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渗透和破坏活动。这些问题的存在无形中增加了宗教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为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强化做好新时期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一方面,加强学习,把握宗教工作的规律、特点和政策法规,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能力。另一方面,要经常分析本地区宗教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解决宗教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宗教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努力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二、进一步提升宗教事务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1、强化教职人员队伍建设。要强化现有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送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系统学习国家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党的宗教政策等,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宗教学识修养。加强青年教职人员队伍建设,选择一批政治上靠得住的中青年宗教教职人员进行重点培养,通过引进、培养,解决我市宗教教职人员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的问题。

2、加大对宗教工作的投入力度。一是要加大财政投入。根据宗教工作新的形势和任务,以及周边地区的做法,科学适当加大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宗教工作经费落到实处。二是要多渠道争取资金。寺院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发挥信众的作用,开展募捐和化缘活动。要时刻关注上级宗教部门的政策动向,积极争取资金及项目支持。三是要积极开发宗教文化资源。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全域旅游工作、特色小镇建设,开发宗教旅游类景点及产品,提升宗教与旅游业发展的融合度,不断增加宗教旅游收入。

3、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一是要加强对宗教政策的研究。根据宗教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充实和完善相关配套的规章制度,增强政策的适用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深入推进宗教事务的规范化管理。二是要继续健全完善市、镇、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按照属地管理和“重心下沉”的要求,切实将宗教工作责任和任务落实分解到基层,实施基层宗教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三是要加强对宗教场所的监管。督促和指导宗教场所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教职人员管理制度、卫生安全制度、教务活动制度、财务监管制度等,完善组织机构,明确教职人员的职责范围。

三、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基础设施建设

要将宗教活动场所的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的城乡建设规划,统筹考虑宗教场所的布局和建设问题。

1、尽快实施太平广场二期工程建设。按照已拟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将其列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及早开工建设。建设过程中要统筹各部门力量,帮助寺院解决电力、通讯、自来水、天然气等问题,为工程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的保障。要注重开发宗教旅游资源,把太平广场二期工程建设作为发展扬中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全域旅游、美丽乡村建设一并实施,使之尽快成为具有浓厚宗教文化内涵和独特魅力的旅游景点。

2、及时启动新坝老甸庙佛教场所的原址重建工作。对重建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或引发的矛盾纠纷要提前制定预案,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新坝镇政府和宗教管理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认真听取信教群众、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和宗教团体的意见建议,严格把握政策规定,注重加强教育引导,确保宗教与社会的和谐稳定。

3、妥善处理基督教活动场所建设问题。针对城区基督教信众多且集中,活动场所少且狭小的现状,目前,可划分片区,增设合法活动点,满足信众宗教生活需求。从长远考虑,在城区规划建设基督教堂,先进行可行性论证,综合考虑城区信众分布、人员数量等因素,科学选址,多渠道筹措资金,兴建规模适度的城区基督教教堂,并实现与其他旅游资源的有效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