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发展的建议案
信息来源:扬中政协 发布时间:2017-08-03 16:07:00 浏览次数:27630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发展
(2017年7月28日市政协十届三次常委会议通过)
近年来,我市金融业发展迅速。作为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功不可没。但总体而言,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有待提升。为全面了解我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情况,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市政协成立专题调研组,在深入相关部门及部分企业走访调研,外出考察学习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关建议。
一、我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
1、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一方面,金融机构扩面增量。近年来,通过不断引进新设金融机构,现有金融机构增加服务网点等方式,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的金融服务网络。截至目前,全市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17家,保险机构30家,证券机构 5家,融资性担保机构1家,小额贷款公司7家,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机构也开始发展。另一方面,融资平台助力支持。各国有平台公司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参股、股权并购、资产收购、借款、担保等方式,较为有力地支持了实体企业的发展。
2、金融产品不断创新
为有效解决实体经济重点领域贷款难题,我市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扬中农商行开展了“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兴业银行与扬中担保公司、省再担保公司三方共担风险推出额度3000万元的“保兴贷”和“供销员贷”;中行“增信保”、“税贷通”、建行转贷产品、再融资等金融创新产品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企业的融资需求。“苏科贷”增设了“镇科贷”、“投联贷”,为科技型企业融资提供了有力支持。进行了财政资金扶持方式从“无偿补助”到“股权投资”的初步尝试。
3、直接融资初显成效
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IPO、新三板挂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交易,发行企业债券、专项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在各层次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截至2017年6月底,全市共有挂牌上市企业26家,各类直接融资余额达97.23亿元,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总量的12%。
4、区域金融生态良好
建立政银企协调机制,强化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妥善处理了一批企业债务风险。依法打击非法集资和高利贷行为,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改善提升金融运行质量。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完善,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连续创成“江苏省金融生态优秀县”。
二、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1、金融业发展现状与企业融资需求不匹配
长期以来,我市银行业在金融业中占比较大,证券、保险等其他金融机构规模偏小,信托、租赁才刚刚起步,未对实体经济发展发挥较大作用,信贷仍是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缺乏为资本市场服务的,具有较高服务水平的中介机构和财务顾问、资产管理机构、投资银行等,难以满足当前企业的多层次融资需求。
从企业反映的情况来看,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有待提高。一是一些银行尤其是大型商业银行出于对成本、利润的考虑,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意愿相对较弱。数据统计显示,近两年来,我市银行存贷比约为70%左右,与苏南多数县(市)相比有一定差距;二是部分银行审批环节和链条太长,不能适应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短频快”的要求;三是出于风险防控,银行对县域实体经济贷款门槛相对较高,政策明显趋紧,据不完全统计,我市上半年新增贷款中,近90%投向政府平台;四是企业融资成本居高不下。尽管今年以来贷款利率稍有降低,但隐性成本仍然较高。此外,实体经济贷款潜规则问题依然存在,一些银行要求企业借款的同时要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即存在“存贷挂钩”、“借贷搭售”等现象。
2、过度依赖间接融资
长期以来,我市以银行信贷为主导的融资结构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据统计,目前,我市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总量的88%。实体经济的融资压力和风险过度集中,银行承担了大量本应由资本市场解决的融资需求,特别是在科技创新、大众创业、兼并重组等需要股权融资主导的领域表现更为突出。与此同时,间接融资中也存在着期限错配的问题,一些项目靠短期的信贷资金去支持长期的项目发展,银行和企业的风险都很大。社会直接融资发展滞后,大量的民间资金缺乏正规的渠道转化为投资资本,民间融资中高利贷行为较为活跃。过高成本的民间借贷使小微企业、初创企业举步维艰、发展缓慢,甚至大中型企业也受影响,隐藏着较大的金融风险。
3、资金流入实体经济意愿不强
到今年6月底,全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达642.07亿元,新增55.17亿元,增幅为9.4%,银行存款余额巨大。但经济新常态下,实体经济运行中的资金、劳动力、物流、社保等要素成本都在上升,盈利能力不断下降,不少企业甚至出现亏损。我市工程电器类企业目前经营利润一般在3%—5%。这种情况下,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意愿不强,外在表现为银行惜贷,企业融资困难。与此同时,扬中三大主导产业集中度偏高,而光伏、船舶装备行业受宏观产业政策影响,是银行信贷规避甚至拒贷的领域。由于主导产业信贷受限,也是我市与先进地区相比存贷比偏低的原因之一。
4、区域性金融风险依然存在
多年以来,我市企业之间互保联保行为一直存在,特别是规模骨干企业,大多都参与其中。截止2017年6月底,我市30强企业中卷入互保联保的有25家,涉及金额高达44.51亿元。这几年,通过政银企三方共同努力,虽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互保联保风险,但尚未从根本上消除这类隐患,出险概率仍然较大,金融风险依然存在。
今年4月底,国家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全面启动了对地方政府融资担保行为的清理整顿工作,并提出具体举措,规范地方政府的举债融资行为。我市各平台公司过去几年对企业提供的借款和担保数额也相当可观,虽然正在逐步压降,但缺乏有效手段彻底解决,代偿担责风险难以缓释。
此外,部分银行少数从业人员素质不高,违规发放贷款,造成银行等金融机构呆账、死账、坏账积累,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金融运行的风险。
三、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一是要保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尽管今年国家实行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全国来讲货币信贷投放会更加审慎,适度偏紧。但我市年初提出的新增实体经济企业贷款90亿元的目标必须千方百计得到落实。只有信贷总量增长,才能促进信贷质效的提升。
二是要优化信贷结构。最近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信贷投放重点要向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企业倾斜。对新兴产业要加大信贷投入;对传统产业中有订单、有品牌、有效益、暂时出现流动性紧张的企业,要有针对性地运用收回再贷、续贷展期、资产置换等手段,帮助企业解决暂时资金困难;对受大气候影响、生产经营陷入困境的企业,要不抽贷、不压贷。
三是要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督促金融机构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等规定,认真查核收费项目及价格,列出清单在营业场所公布,并鼓励在公众信息网公布。加强对企业融资过程中担保、评估、登记、审计、保险等中介机构和有关部门收费行为的监督,取消贷款融资服务中一切不合规收费。对“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变相提高利率、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完善对商业银行的考核机制,并与今后政府财政性存款、重大项目合作、银行网点设置许可等挂钩。
四是要壮大金融机构。高度重视保险、证券、期货、风投、创投、互联网科贷公司等各类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引进。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股权投资类企业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做大做强。努力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活跃我市金融市场。
2、进一步创新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方式
一是要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实现主板、新三板上市。对拟上市的企业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涉及的产权、土地、费用等问题,要依法简化程序,积极主动帮助企业补办有关手续,符合条件的可适当减免费用,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上市成本。支持企业利用直接融资工具,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替代其他高成本融资方式。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对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直接债务融资等方面的引导支持作用。
二是要创新金融服务方式。银行等金融机构要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大力开展供应链融资,增加信用贷款产品种类和规模。鼓励金融机构完善小微企业征信制度,积极开发信用类贷款产品,以“纳税信用”换“信贷额度”,使更多企业获得无担保、无抵押的贷款支持。政府平台要尽快设立市级产业投资资金。由财政资金牵头,同时吸引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共同参与,放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杠杆效应。要进一步做大做强市担保公司,按注册资本5-10亿元目标,分步注资到位,壮大担保力量。同时结合市级财力试行参股各类融资担保基金,依法依规开展融资担保业务。要扩大还贷周转规模,完善小微企业还贷周转金运行机制,提高单笔周转金额,扩大“周转贷”服务范围,让我市规模骨干企业都能受益。要加强政府融资平台整合管理。建议市级实行“1+N”模式,即一家综合性平台公司和数家行业性平台公司;镇(街、区)保留“实体类”平台公司,注销“空壳类”平台公司。各平台公司可以在标准化厂房建设、融资租赁、股权投资、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等方面探索服务支持实体经济企业的有效举措。市金融控股集团要加快资本运作步伐,整合地方金融资源,打造助推产业发展的金融平台。
三是要积极探索民间融资新渠道。资本市场的发展,民间资本是一支不可忽视的骨干力量。截至2017年6月底,我市住户存款达296.37亿元,近几年以来我市人均储蓄存款一直稳居全省前三位。这一方面说明我市百姓富裕程度较高,另一方面也说明民间的资金缺乏有效的投向,因此要引导民间存款资金向投资资本转变。要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各投资机构设立的各类产业发展基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资金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同时鼓励民间资本探索组建股权投资基金,积极参与拟上市企业的股改,助推企业上市步伐。
3、进一步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坚持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共建共享的原则,聘请第三方权威机构,建立我市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整合各类企业信息,实现信息的公开、共享和使用。
二是要建立完善风险预警和化解机制。成立市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金融风险监测和信息通报制度,加强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预警。落实好金融风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健全政银企合作机制,明确企业流动性风险防范处置责任、流程和措施。要努力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涉及多家金融机构的,各机构要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协调工作,不单独抽贷压贷缓贷。对有技术、有市场的暂时困难企业,可及时开展联合授信管理;对产能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的企业,要配合相关单位依法、有序退出。探索设立由政府、银行、企业共同出资,规模在亿元以上的专项资金池,专门用于“破圈解链”。
三是要加强对金融新业态、金融知识、业务的研究和学习。领导干部要带头学金融、懂金融、用金融,树立现代金融意识和金融法制观念,增强按照经济规律、市场规律办事,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的能力。要加强对上级金融政策的学习和研究,关注政策动向。加强与省级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积极向上争取信贷指标、项目直贷、业务授权和创新试点的差别化支持政策。
4、进一步引导企业主动作为,积极争取信贷支持
一是要鼓励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企业家要增强忧患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主动适应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制定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和市场需求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加强技术创新,重视产品研发,提升产品档次,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利润率和市场竞争力。以企业发展的实际优势赢得银行的信贷倾斜。
二是要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要引导企业家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建立完善的公司管理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着力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信贷知识和相关业务的培训,提高企业财务数据的透明度和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使企业财务管理更符合银行信贷要求。
三是要增强诚信经营意识。要引导企业家树立契约精神,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强化信用观念,提高信用等级,增加信息透明度,强化企业信用形象。要与银行建立真实的信息互动机制,杜绝资金体外循环、抽逃资产和逃废债务等行为,增强银行对企业的信贷信心。